2月21日晚间,清新环境发布公告,近日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与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含税)6.48亿元。
此次项目的主要发包人为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包人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据悉,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力设 施承装、承修、承试;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安装、维修、租赁;自有门面租 赁;钢材、建筑工程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建筑、冶金、 市政公用、机电、电力、石油化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据悉,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地点在海南省琼中县加钗农场。工程内容主要为光伏发电,交流侧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容量为120MW;项目发包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 承包范围为弘光能源琼中加钗 100MW 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清新环境表示,该项目符合公司新能源领域EPC工程项目的业务拓展方向,合同的签署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方面的业绩。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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