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总河长令
第4号
关于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的决定 各级河长、河长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统筹推进第1号、第2号、第3号市级总河长令,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
一、查河要实。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第1号、第2号、第3号市级总河长令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实行问题限期整改、动态清零。河长带头查,各级河长要履行河流管理保护直接责任,把排查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河长履职首要任务,全覆盖排查流域“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行业牵头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突击检查、流动排查、暗访巡查的力度,严惩、曝光违法行为。聚焦重点查,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力量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系统排查问题,特别要向支流延伸、向农村小微水体拓展,切实提升查河实效,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垃圾河”“脏水河”。
二、治河要实。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河流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分类施策、重点突破,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河长制六大任务,有序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要改善河流水环境,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清污分流整治、管网系统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处理能力提升等工程,到2025年底,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天,其中主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天以上,主城排水系统全域基本实现河网清污分流。以农村河、塘、沟渠等水体综合治理为重点,采取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160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要改善河流水生态空间,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强化岸线分区管控,确保重要河道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动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达标建设,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到2025年底,全市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88%。
三、管河要实。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实施联动管、智能管、大众管,推动河长制扩面、赋能、增效。突出联防联控,做好市内协作与跨省市合作,深入落实川渝跨界河流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突出智能智管,建好用好“智慧河长”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推动河流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突出群策群力,发挥河库警长、生态检察官作用,落实巡(护)河员队伍,强化“河小青”“巾帼护河员”等民间河长力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管河护河。
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措并举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此令。
重庆市总河长:
2022年4月11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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