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春环保”)(002479.SZ)公布公告称,2022年9月13日,富春环保收到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政集团”)转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洪国资字[2022]126号),南昌市国资委同意控股股东水天集团将持有的富春环保20.49%(持股数量约为1.77亿股)无偿划转至市政集团。水天集团和市政集团后续将按照批复要求办理股份过户事宜。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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