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投资资金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公司设立后按照川陕革命老区开江县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合作协议要求投入资金,投资金额 10,000 万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资资金承诺函。投资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及工程费用等。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省、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即可,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其他联合体。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且满足以下要求:
(1)最多由5家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承担项目融资协助、运营管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除外)与招标人组建项目公司;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分工;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要求进行投资,与招标人组建项目公司,招标人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80%,联合体在项目公司占比20%。
(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留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盖章复印件)。
4.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开江县橄榄路369号“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滨江北路涂家院子7号楼
联系人:甄女士
电话:0818-826230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 号沙河壹号二期七栋 28 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28-86618391
传真:/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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