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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2 10:04

来源: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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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节约优先,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放在首位,推进科学配置、高效利用,优化生产流程和工艺,提高单位能源产出效率,促进节能降耗、提质增效。1.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工艺装备,持续推进工业用能系统优化。深入实施电机、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持续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更新改造。对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园区建设能碳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因地制宜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地热能、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能力,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强化以电为核心的能源需求侧管理,引导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和需求响应能力。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优化用能结构

1.推进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在建材、农畜产品加工、天然饮用水、藏医药、民族手工等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技术和设备进行电能替代,提高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比例。(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大力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以及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稳步推进地热发电,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积极稳妥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支持地热能与其他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鼓励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氢能等替代能源在建材、采矿、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应用。(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稳妥推进建材、采矿行业煤炭减量替代,有序引导食(饮)品等行业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消费。(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1.强化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推进尾矿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在保证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推广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通过矿渣、粉煤灰等非碳酸盐原料制水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以评促用。探索基于区域产业特色和固废特点的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路径,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支持拉萨、日喀则、山南建设无废城市。(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动园区实施企业清洁生产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化链接,促进能量梯级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园区能源基础设施集中建设、高效运行。推动自治区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规范管理。大力推动“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融合。研究退役光伏组件资源化利用的实施路径。(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

1.推动高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依托援藏等多渠道资源,加强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面向高原需求、符合高原特点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区科技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重点推广适合高原特色的六级预热预分解、两档式短窑、第四代篦冷机、新型燃烧器等先进烧成系统技术、高选择性催化、余热高效回收利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超低排放、干法粒化除尘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高效提取分离、高效分离、选矿自动化、高原型节能高效电机等工艺装备技术。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材料推广应用。(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数字化赋能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重点用能设备用云上云,系统开展设备管理、能效监测和能量优化。加强能源、资源、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数据汇集,推进工业节能诊断、节能监察、环保督察、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等数据信息共建共享。鼓励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和地区建设能碳综合管理系统,对能源利用实施信息化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精准提升能源利用水平。支持拉萨市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为全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转型。发挥工业互联网作用优势,探索实施重点行业能效、碳效对标,碳足迹、水足迹评价,产业循环链接、能源资源高效配置,绿色金融精准服务等应用场景,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培育“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行动

(十一)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

严格执行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全氧、富氧、电熔等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应用,推广水泥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低阻旋风预热器等节能降碳装备。推进原料替代,提高含钙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加快低碳水泥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区所有水泥企业均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以上,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下降3%以上,确保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辅助材料等建材生产企业加快实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和工艺改进,推动窑炉、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升级或运行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利用工业厂房大力开发分布式光伏,稳步推进煤炭减量替代,有序开展煤改电,稳妥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加快绿色低碳能源替代。提升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分析能力,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碳管理体系,夯实持续节能降碳基础能力。(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动创建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开展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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