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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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总体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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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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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目的
基于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逐步形成以降碳为引领,统筹推动减污、扩绿、增长的新格局。到2025年,源头协同防控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协同增效取得明显进展,环境治理协同控制能力有效提升,区域、城市、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成效显著,初步形成污染物和碳减排协同增效的新局面。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助力全省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环境质量改善与碳达峰协同水平显著提高,典型创新经验做法得到有效推广,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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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的任务举措突出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减污降碳措施协同。对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公转铁”“公转水”、清洁取暖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等能够同时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措施,注重提质增效,增强减污降碳政策协同性;对于大气、水、土、固废环境治理等可能存在减污增碳的措施,注重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二是构建减污降碳一体化推进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能力和市场机制,一体推进减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力支撑减污降碳目标任务落地实施。三是强化减污降碳源头防控。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四是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模式创新。依托重大国家战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生态工业园区、行业标杆企业,将区域、城市、园区、企业协同创新路径具体化、清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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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7大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二是减污降碳源头防控。主要是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三是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分别从工业、交通运输、住建、农业、生态等领域提出减污降碳的政策措施。四是环境治理路径优化。不断优化大气、水、固废、土壤等领域减污降碳技术路径,协同推进环境治理与碳减排工作。五是开展模式创新。探索区域、城市、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模式。六是政策保障。主要从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强化经济政策,提升监测、统计、核查、核算和报告基础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支撑保障措施。七是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考核等3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政策原文:《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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