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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3-08-10 09:17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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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构建统一指挥、高效联动的防汛组织保障体系。加强洪涝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做好物防、技防、人防,购置抢险设备。完善防汛调度平台,为防汛指挥提供先进可靠的决策支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健全联合指挥、信息共享、统筹调度的联动配合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高防洪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市水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1.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主城区新扩建津沽、张贵庄、北部新区3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2万吨/日。推进重点区域污水处理厂管网联通,实现污水处理厂之间水量科学调剂,合理控制运行负荷率。(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实施老旧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修复改建体院北道、环湖中路、吴家窑大街及围堤道、西园道等污水管道。通过采取合流制改造、管网混接错接改造、增设截留调蓄设施等措施,降低合流制溢流污染。开展排水管渠调查和检测,加大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力度。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70%。(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污泥处理处置系统。积极打造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新建赛泓等一批污泥处置项目,新增处置能力500吨/日,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97%。(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保护和利用城市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空间,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加强河湖水系联通与生态修复,完成永定河综合治理,强化大运河治理管护,开展绿色生态屏障区水系治理,加快南部四河、北水南调东纵中心桥北干渠等部分节点水系联通工程建设。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新区建设以目标为导向,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系统推进区域整体治理。以新出让地块、城市更新、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到2025年底,45%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强化低碳多元能源保障行动

  (一)打造安全可靠燃气系统

  1.巩固多气源供气格局。充分利用沿海LNG资源,打造北方地区重要的LNG资源接收区,形成多方向多渠道供气格局。加强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保障能力,到2025年,实现全市3天日均消费量、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目标。完善天然气应急调峰机制,加强天然气需求侧调峰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高压输配机制,推动管网互联互通。逐步优化整合现有4.0兆帕城镇高压管网,进一步完善城镇高压管网输配机制;推动供气企业间多气源互补,确保在冬季高峰缺气时得到有效补充,不断提高管网利用率,实现燃气资源的稳定供应和灵活调配。持续做好农村“煤改气”安全运行管理。优化整合液化石油气场站,加强液化石油气企业监督检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清洁高效供热系统

  1.完善热源系统结构。构建热电联产、燃气、可再生能源联合供热的区域“一张网”系统,进一步提高现状热电厂供热能力,热电厂难以覆盖的区域发展燃气、可再生能源、电力等多种能源形式供热。随新建热源及新增供热负荷,完善供热管网。(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积极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浅层地热能利用,合理发展生物质供暖。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与常规能源供热系统融合,建设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坚强智慧电网

  1.稳定本地电力供应,提高外受电能力。推动实施大港电厂关停替代项目等电源建设,到2025年,本地电力装机规模达到2600万千瓦左右。推动“外电入津”新增特高压第三通道建设,构建“三通道两落点”受电格局,外受电能力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电网网架结构,建设坚强输配电网络。推动一批500千伏变电站建设,优化与唐山电网、北京电网及河北南网的联络,建设500千伏“目”字型扩大双环网。构建合理的220千伏电网分区,打造国内一流城市配电网。(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以滨海新区等地区为重点,积极开发陆上风电,加快推进大苏庄、小王庄等一批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重点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智能电网,提高可再生能源接纳能力。结合城市配电网建设升级和变电站智能化改造,推广微网、智能电网等新技术。加快宁河区、滨海新区等局部电网消纳受限区域配套电网建设,推动存量可再生能源接网消纳。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加快推动滨海新区太平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促进储能技术宽范围、多场景应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2%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电力公司、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

  1.推动照明设施提升改造。提高各类智能监测设备覆盖率,消除城市照明的盲点暗区。强化设施运维管理,设施亮灯率、完好率达到《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要求。(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现照明绿色发展。将耗电量大、发光效率低的照明灯具替换为高效低耗能的LED等节能型灯具。推进绿色照明建设,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提高城市照明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完善环境卫生设施系统行动

  (一)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坚持源头减量、因地制宜的原则,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规范配置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推进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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