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9日上午,由国家开发银行出任牵头行的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主体工程银团贷款合同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标志着南水北调工程融资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基尧、副主任李铁军、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副行长姚中民等领导同志到会祝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审计署、水利部、银团各成员行和南水北调工程四个项目法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银团成员行与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等四个项目法人分别签署了《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贷款合同》,7家银团成员行签署了《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银团贷款银行业间合作协议》。根据合同约定,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的国内7家金融机构将为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提供总额达488亿元的银团贷款,这是迄今为止我国银行界对单个建设项目提供的金额最大的银团贷款。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213亿元信贷支持,中国建设银行提供85亿元的贷款,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各提供60亿元的贷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及中信实业银行各提供5亿元的贷款。
记者了解到,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投资巨大,工程需要的贷款额度较大。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资金通过中央预算拨款(中央国债)、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和银行贷款三个渠道筹集,其中银行贷款45%,按照先期实施的东、中线一期工程规划静态投资计算就达488亿元。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自南水北调工程2002年开工以来,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协商,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牵头,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共同参加的南水北调主体工程融资银团。银团囊括了我国基础设施信贷领域的主力银行,具有资金实力强、金融手段全、服务网点多等特点,具备为南水北调这类特大型工程提供充足资金和全面服务的能力。经过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四个项目法人与银团的充分协商,双方就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今天合同的签订奠定了基础。
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基尧介绍,银行贷款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十分重要的来源,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重大影响。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特点,经过充分酝酿和协商,确定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贷款采取众多银行组建融资银团运作模式,这在我国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上是第一次。
张基尧说,南水北调工程自2002年12月开工建设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决定, 2005年将安排建设包括中线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中线穿黄工程在内的13项单项工程,建设规模近600亿元,占规划阶段东、中线一期工程总规模的48%。南水北调工程即将迎来建设资金的需求高峰。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投资高峰即将来临之际,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银团贷款合同的签订,为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做好了融资准备,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如期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奠定了资金基础。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代表南水北调银团贷款成员行在签字仪式上说,开行这次作为牵头行,与其他6家银行共同参与组建了银团,既体现了国家政策性支持,又体现了市场运作方式在国家建设项目中的成功运用。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开行将一如既往地通过支持国家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域里的重点建设项目,发挥开发性金融在项目建设和制度建设中的双重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其它工程相比,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系统性等特点,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需要银行提供长期、稳定、足额的资金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开行将继续履行好银团牵头行的职责,在银团内部的管理、组织、协调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各项目法人的实际需求,秉承“精诚合作,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加强银团成员行之间合作和沟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银团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并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
背景链接:
1、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阶段提出银团融资模式构想。
2、2003年3月22日,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第一次融资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商定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组建银团,为南水北调工程提供融资支持。
3、2003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着手南水北调工程融资银团的组建工作,最终确定了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参加。
4、2004年6月15日,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银团贷款银行间框架性合作协议在京签订。
5、南水北调工程各项目法人相继成立,2004年11月12日,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第二次融资会议在京举行,就贷款原则问题进行了商谈。
6、2004年12月10日,南水北调工程融资专题会议在京举行,成立了项目法人融资工作组。
7、2004年12月中旬至2005年2月中旬,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融资工作组与银团融资工作组协调《贷款合同》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8、2005年 2 月 21 日,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和银团之间合同正式谈判在京举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9、2005年3月2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贷款合同签字仪式。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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