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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05-12-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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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2月26日讯 为做好我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省建设厅近日发布《山东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今后我省境内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造成连续停止2万户以上居民供水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将启动本预案。
根据要求,发生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时,设立由事故发生地城市人民政府和省建设厅共同组成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省建设厅负责人担任。
该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境内由于发生突发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造成连续停止2万户以上居民供水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预案》,日常预防预警监控网络包括供水连续性的监控(由各城市12319或96111热线负责)及供水水质监控(由山东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各城市水质监测站组成监测网络,定期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经确认,有关应急组织须立即向建设厅、市级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报告。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建设厅和市级供水系统事故应急组织。若属于水源、污染、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
因工程设施损毁或水质污染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水源污染事故,应立即停用现有水源,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已污染水源应及时在环保、水利、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安全清排;受污染的水厂构筑物应进行清洗消毒。对于大面积停水事故,立即启动备用供水系统,或安排应急送水车,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水的,应及时安排送水车,或大桶水、瓶装水供应,保障群众的基本饮水需求。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李琥珀通讯员麻鹏飞王冠)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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