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河南省环保局对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申请进行了现场评审及验收,与会专家对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的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一致同意为该公司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
河南省环保局专家一行5人在许昌市环保局及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领导陪同下,深入现场查看了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运行情况,并抽查了今年以来的出水化验记录,检测结果表明,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出水水质一直很稳定,并远远好于设计要求的国家Ⅱ级排放标准。
在听取了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的工作汇报后,河南省环保局污控处李处长代表专家组对检查评审情况作了讲评。李处长高度评价了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的工作,认为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的运行管理及出水效果均位居河南省前列,出水水质达到了国家Ⅰ级排放标准,完全符合排污许可证发放要求,决定为该公司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
据悉,许昌境内的河流属淮河流域支流,为切实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12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持证排污制度。许昌市政府要求2007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并自2008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是目前河南省为数不多的获得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污水处理企业之一。(信息员 李旭阳)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