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发布了2007年11月份居民生活用水费与污水处理费的最新统计数据,笔者根据相关数据与资料,对最新的水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全国各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区间为0.6-2.8元/吨,污水处理费的区间为0.15-1.17元吨,其中江苏苏州污水处理费为最高。
在各省会城市的水价统计分析中发现,北京居民生活用水价最高为2.8元/吨,拉萨最低为0.6元/吨,南京市的污水处理费最高为1.1元/吨,太原市最低为0.25元/吨。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在11月份进行水费调价的城市如下两表。
表1 进行居民用水水费调价的城市
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元/吨) | ||||
地 区 |
10月 |
11月 |
变化情况(%) |
变化趋势 |
扬州市 |
1.77 |
1.57 |
-11.3 |
↓ |
福州市 |
1.44 |
1.2 |
-16.67 |
↓ |
注:居民生活用水水费不含污水处理费、水价附加等
表2进行污水处理费调价的城市
污水处理费(元/吨) | ||||
地 区 |
10月 |
11月 |
变化情况(%) |
变化趋势 |
扬州市 |
0.8 |
1 |
25 |
↑ |
泰安市 |
0.7 |
0.9 |
28.57 |
↑ |
由上两表可见,在所统计的城市水价数据中,江苏省扬州市与福建省福州市下调了居民生活用水水费,下调幅度分别为11.3%和16.67%,同时扬州市还上调了污水处理费,上调幅度为25%,上调污水处理费的还有山东省泰安市,上调幅度为28.57%。
从10月分的调价情况也可看出,个别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费选择了下调,这主要是由于阶梯式水价的逐渐扩展到全国各城市。
编辑:肖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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