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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通知发布

时间:2008-09-19 16:0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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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专项“水污染控制战略与决策支持平台研究”项目实施方案论证意见,现将该项目所属的“水污染控制技术经济决策支持系统研究”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和课题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及水专项官方网站(www.mep.gov.cn/tech/szx)上予以发布,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8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部门不能承担课题。
  
  (二)在相关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团队,取得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原则上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课题。
  
  (三)按重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申报单位可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联合申请。各参与单位之间专业优势互补,与牵头单位能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申报单位应对某个课题整体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不能只申请课题部分研究内容。
  
  (五)对于涉及产品设备或装备开发、示范工程建设运行,成果具有较好市场化推广前景的课题,应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或吸纳企业参与。
  
  (六)过去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课题申报负责人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同期只能申报承担1项课题,同时可参加1项课题。
  
  (四)政府部门公务员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五)过去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书及格式
  
  课题申报书内容必须在本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的范围之内,并严格按照附件2的编制提纲和格式编写。课题申报材料一式20份(1正19副),连同课题申报材料 word版电子光盘2份,于2008年10月8日之前一并上报。课题申报截至日期以到达北京的邮戳为准,超过截止时间或材料不全的申报无效。
  
  四、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冯成洪 鞠宇平
  
  电 话:010-66556640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联系人:于雷
  
  电 话:010-84915112
  
  2.书面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收件人:于雷
  
  邮 编:100012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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