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消息,随着排水行业的快速发展,排水管理办法也有望升级,“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将成为2009年排水行业发展的里程碑。
2006年底,经过多方征求意见之后,建设部修订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颁布,并于2007年3月起开始实施,新的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在多方面都取得了突破。但是,经过两年时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污水处理设施数急剧增多,作为部门规章,《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已经不能满足排水行业的发展需要。由此,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编制被提上日程。
参与条例制定的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城镇供排水协会副会长杨向平介绍,排水委员会一直在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该条例,这也将是其2009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据悉,即将在2009年浮出水面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将对特许经营制度、排水许可制度、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等给予法律规定。2004年由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规范污水处理市场准入和市场运作行为提供了依据。同样,在行业内执行多年的排水许可制度也为排水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两项制度也亟需得到法律保障。
另外,对于困扰行业多年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考核问题,以及处于行业焦点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等问题,条例也有望对其给予规定。
编辑:武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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