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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议《关于全省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9-04-02 09:00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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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国才受省政府委托,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报告全省水污染防治情况。

《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一五”以来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几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省人大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去年出台、实施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全省加快推进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纳入松花江规划的86个项目中,已完工35个,在建51个;纳入辽河规划的26个项目中,已完工14个,2个在建。同时,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投资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支持,我省松花江规划外的32个项目已通过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去年年底以来,我省共争取国家对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4.36亿元的资金支持。狠抓污染减排,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200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削减比例居全国第四,比2005年下降8.03%(“十一五”减排目标为10.3%)。全省已建成的1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正常运行,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07万吨/日,有效地削减了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加强水源地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严格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06年以来,全省共责令停产治理企业617户,取缔关闭255户。

通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水污染加剧趋势初步得到遏制,水环境质量在总体稳定中有所改善。2008年,全省四大流域的17条河流布设的64个监测断面中,Ⅱ~Ⅲ类水质监测断面29个,占45.3%;Ⅳ类水质断面12个,占18.8%;Ⅴ类水质断面6个,占9.4%;劣Ⅴ类水质断面17个,占26.6%。达到水质控制目标的断面有30个,达标率为47%。同2005年相比,64个断面中有21个断面水质得到改善,33个断面水质类别没有变化,10个断面水质下降。水质达标率提高了五个百分点。松花江干流水质总体稳定中有所改善,目前已消灭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松花江干流出省境松林断面和牡丹江大山断面稳定保持Ⅲ类水质。

全省61个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11个主要城市的17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

《报告》分析了当前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辽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的部分河段水质仍超过规定的水域功能区标准,支流污染比较严重,全省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水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尚未理顺,重点流域规划项目的覆盖面和投资强度不够,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界河污染防治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全力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强化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监管,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逐步完善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3月26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三组审议了《关于全省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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