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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09-04-08 09:58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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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紧密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底,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条例》施行以来,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并参加相关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研究编制并通过门户网站——中国南水北调网公布《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等)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政府信息。

3.协调推进,提高效率。2008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并完善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与有关业务司的沟通,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不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判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2条,法律法规规章类的信息48条,工程规划类的信息13条,公共信息类的信息113条,建设进展类的信息1025条。

(二)公开的主要方式

1.门户网站。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的其他栏目(如:最新动态、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经济财务、生态环境、招投标公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等栏目),发布相关领域的最新信息。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重要活动,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08年开设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建成通水、2008年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14个专题。

2.网络联动。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省市办事机构、移民机构和项目法人相继开设门户网站,形成了南水北调网站群。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充分发挥网站群的作用,及时协调,加强沟通,基本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信息互补,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效载体。

3.新闻发布。多次组织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就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环保治污等方面工作的重要进展、重要活动、重要会议作出宣传报道。2008年组织了中线黄羑段、东线徐州市截污导流等工程开工集中宣传报道13次。在组织策划重点宣传报道活动的同时,扎实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通过电子邮件申请。以上申请,已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机构设置类的申请1件,法律法规规章类2件,工程规划类2件,公共信息类5件,建设进展类2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贯彻实践《条例》的具体工作中,对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机关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近期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实践,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领会《条例》有关精神,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内涵,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联系协调,在信息发布上有新突破。加强与有关业务司、工程沿线省市办事机构、移民机构、项目法人的协调,加大工程招投标及中标等信息的发布力度,通过多种手段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3.提高服务意识,在方便公众上有新提高。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南水北调系统网站群建设,推进南水北调系统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深化基础工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判、会商、答复和备份机制。积极参加有关专题研究,研究和探索南水北调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律和有效方式。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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