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重点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09年3~7月,省监测站累计完成了105家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抽测或现场核查,其中国控重点源96家,省控重点源9家;废气污染源22家,废水污染源(含污水处理厂)83家(其中污水处理厂25家、造纸企业26家、其它企业32家)。
根据65家正常生产企业的抽测结果,有26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40%,其中:实际抽测废气污染源9家,超标4家,超标率44.4%,主要超标因子为二氧化硫;实际抽测废水污染源56家,超标22家,超标率39.3%,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实际抽测污水处理厂22家,超标13家,超标率59.1%,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实际抽测造纸等其他水污染企业34家,超标9家,超标率26.5%,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
根据现场核查, 40家企业不具备抽测条件(废气污染源13家,废水污染源27家),达到抽查企业总数的38%,其中3家企业永久性关闭(拆除),7家企业零排放,26家企业停产或关停,3家企业改建或临时性原因无法监测,1家废水污染企业拒绝配合监测。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