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氮除磷势在必行 经济成本制约提标改造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的规划年。回顾“十一五”取得的成果,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指出,我国在化学需氧量指标上的减排控制按预期进行,总体进展较大。但是,我国水环境存在营养物质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同时存在的情况,有55%的国控断面总氮超标,河流水系中氨氮污染尤其严重。他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在重点地区开展了脱氮除磷的试点,“十二五”期间准备全面开展。
针对氨氮污染,此前,有关政府官员和专家分别在不同场合表示,“十二五”期间,除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外,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也将纳入总量控制。由此可见,无论是我国水体污染的现实,还是国家的政策要求和导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乃大势所趋。
通过提标改造,可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减少污染物排放负荷,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的风险,提高缺水地区的水资源利用率,乃大势所趋。但是,提标改造无论是在建设还是运营环节成本都是高昂的。在建设环节上,例如,从一级B提高到一级A,每立方米的投入是600-800元,相当于花费建设一个新厂将近一半的代价,只削减了10mg/LCOD。运营环节上,有很多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运作,一级B标准下,政府支付给运营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一般为0.8元/立方米左右;实现一级A后,增加的运营成本大概是0.2元,占服务费的25%左右,削减了企业1/4的利润。
环保企业技术升级——运营管理需“精细化”
那么,在目前我国保障水质安全与经济成本高启矛盾的情况下,如何实现二者的“双赢”?这就对我国要求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其技术能力的提升,也即“精细化”管理和运营的要求。对于环境工程企业来说,提标改造要求企业掌握建设、安装和调试更高更复杂设备设施的能力;对于污水处理运营企业来说,提标改造要求污水处理厂投运后,企业改变以往“高定性”式的运行,而采取“高定量”管理和监控,使得投入和运营都更加经济、节能。
从另一个角度看,“精细化”概念反衬出了我国污水处理以往过于“粗放”的管理。“粗放”管理造成了运营的“不经济”,也是导致水体污染的直接原因之一。一方面,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教授指出,我国污水处理厂硝化效果之所以普遍很好,一是不控制溶解氧,溶解氧(DO)极高;二是不按时足量排泥,泥龄(SRT)极高;三是不根据负荷调整投运设施,水力停留时间(HRT)极高。我国现有的高度定性运行管理水准距离高效脱氮除磷还很遥远。另一方面,王洪臣认为,现行排放标准实行“一刀切”,评价方法不明确,导致各地在监管运营过程中都按照自己的理解在做,造成了很多问题。清华大学王凯军教授也对排放达标的准则提出了疑问,认为目前的标准存在含混不清和矛盾的地方,不利于企业对标准的执行。标准制定不尽合理造成了有些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已经达到了排放标准,但是还是在不遗余力的搞提标改造,造成了不必要的投入。
同时,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也提出了运营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当前,厌氧消化已经获得业内的广泛认可,为经济、低碳、可持续、有利于资源回升的技术之一,国家有关政策中也将其推荐为我国污水处理厂采用的重要污泥处理技术之一,在国外更是获得了普遍的应用。但根据原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工杭世珺在6月11、12日由中国水网和清华大学主办的“2010(第4届)水业高级技术论坛”上表示,我国目前仅有50几座污水处理厂采用了污泥消纳设施,厌氧消化少之又少。这样显著的矛盾,是由于厌氧消化对管理要求高,同时对前端工艺和前处理要求也高,而目前国内没有做到造成的,深入看,不是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起步晚,技术水平达不到造成的,而更可以归结为我国以往过于“粗放”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水平上达不到。由此,污泥处理处置也对运营管理提出了“精细化”的要求。
“十二五”我国污水处理将进入“提标改造年代”,这对行业内各个环节的企业均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能力升级要求,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毋庸置疑,“精细化”管理将成为企业在“提标改造年代”生存发展的“制胜之匙”。
编辑:付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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