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推广再生水的使用。但由于经济鼓励措施的缺乏、中水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滞后以及监督管理的薄弱等种种原因,污水回用在我国很多省市发展缓慢。
根据中国水网日前发布的《中国再生水市场分析报告(2010版)》,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有至少16个省的再生水利用率(即再生水利用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比率)低于10%,至少20个省的再生水利用率低于20%。北京的再生水利用率为全国最高,2008年为58%,2009年已升至65%。江苏是再生水利用量最高的省份,为10.7亿吨/年。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只有北京、南京和哈尔滨三个城市的再生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日以上,超过3/4的重点城市再生水生产能力不足10万吨/日。
相比于发达国家再生水70%的利用率水平,我国的再生水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再生水资源还有巨大的空间和潜力有待加大力度去开发利用。
编辑:黄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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