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我市(重庆市,下同)在认真开展“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就“十二五”环境保护提出了“12358”工作思路。即:坚持一个目标(全市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抓住两条主线(环保为民和服务发展);突出三大重点(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圆满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确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筑牢五大支撑(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大力发展环保科技、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先进的环保队伍);狠抓八大工程(环保优化发展工程、空气质量达标工程、水域环境质量达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企业环保达标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公众满意度提升工程)。
具体而言,“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镇污染和工业污染基本解决,城乡饮用水源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主城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其中,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国家控制要求;长江、嘉陵江、乌江水质在上游来水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的前提下,主要断面总体达到Ⅱ类,次级河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2%;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的区县比例达到90%,主城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
编辑:姚森婧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