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于2011年8月30日公布了《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1家企业生产的220种瓶(桶)装饮用水产品,抽查发现有18种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饮水标准的规定,其中6种产品溴酸盐超标,再度引发消费者对饮水安全的关注和讨论。
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发展中心饮用水产业委员会(简称水委会)在中国科技会堂就“溴酸盐与饮水安全”问题召开了专家与媒体座谈会。会议由水委会主任李复兴主持召开,会上,水委会顾问组专家赵飞虹研究员、安可士研究员、窦以松教授、孙树侠教授和京城近三十家媒体参加了讨论。共同解读了媒体上热议的“优质水”缘何变为“致癌水”问题,并共同探讨了包装饮用水的机遇与挑战。
与会专家指出,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中把“溴酸盐”列为2B组,是因为“溴酸盐”对动物有致癌性,而对人体的致癌性证据不足,所以称为2B组。但把“矿泉水产品中的溴酸盐等同于对人体有害的致癌物”的说法,仍需要进一步的科学验证,所以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过分恐慌。
随着我国居民饮水意识的提高,矿泉水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只有很少一部分矿泉水中含有溴化物,而且只是在特定的加工处理条件下才可能会产生“溴酸盐”。专家们认为,溴酸盐是可控的。矿泉水厂家首先要加强水源地保护,避免有机物和细菌的污染;其次严格加强全面的质量管理;第三对于设备和加工工艺进行改造,减少臭氧的使用量;第四严格评估溴化物被氧化后形成的溴酸盐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上几种措施都会减少矿泉水在生产过程中溴酸盐的产生及不良影响。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饮水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应该引起饮水行业相关各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 从事水行业的企业要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并加强企业自律。
编辑:周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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