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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新政:支持污水垃圾处理设备更新及资源循环利用

时间:2025-03-19 09:34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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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针对民营企业在绿色低碳转型、环境融资投资、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和问题,精准创新20条政策举措,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更好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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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举措》提出要推动生态环境大规模设备更新,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积极支持企业对各类生产设备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备等更新改造,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

《举措》明确提出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大项目。要鼓励开展结果导向的综合环境服务外包或托管,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市场化治理机制。引导环保企业延伸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生态环保产业、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低碳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

01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强化环境标准引领,加快制定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

深化减污降碳创新区建设,指导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企业减污降碳技术改造,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园区和标杆项目。加快打造碳足迹应用产品示范,在纺织等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行业建设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

深化“人工智能+”等科技支撑

积极运用AI大模型、互联网大数据、物联感知等技术手段,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创新打造基于AI辅助的环评文件编制审核、问题发现、执法监管和碳足迹管理场景,大力推行非现场、无感式、精准化审批监管和执法检查。

制定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积极培育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帮扶,定期征集发布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加快推进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推动生态环境大规模设备更新

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积极支持企业对各类生产设备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备等更新改造,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对经营主体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设备更新融资成本。

加强环境治理服务供给

鼓励推动企业提升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培育“无废集团”等。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推动企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鼓励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地区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喷涂、危废集中收集贮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绿岛”项目建设,降低中小微企业治污成本。

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大项目。

鼓励开展结果导向的综合环境服务外包或托管,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市场化治理机制。引导环保企业延伸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生态环保产业、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低碳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

02进一步深化环境准入管理

全方位优化审批服务

严格落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遇到问题的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服务制。制定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分析管控管理实施细则》,科学指导各类开发建设和保护。迭代升级“浙里环评”等智慧管理平台,在线为企业提供环境准入研判、审批管理资讯、项目选址建议等智能服务。

持续深化环评审批改革

持续推进环评审批“三本台账”、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指导和“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以及“打捆”审批、“多评合一”、环评审批代办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环评文件简化管理要求,对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等五类建设项目免于环评备案管理。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民营重大投资项目采取容缺受理。指导开展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等国家试点。

优化环境要素调配保障

指导各地加大企业富余排污权回购力度,研究建立分级分类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要素调配保障机制。对属地层面无法平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优质项目、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在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基础上,可通过省级排污权指标储备库或全省统筹予以调配。

对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指标来源。建立重点建设用地重大项目地块清单,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

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在企业自愿原则下,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合一”。对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的建设项目,在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不涉及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统筹优化环评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开展“评证合一”试点,部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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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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