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国水业集团(01129.HK)公告,公司预期于2024财政年度可能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不超过390,000,000港元,而上年度则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243,450,000港元。
与2023财政年度相比,董事会认为中国水业集团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增加乃主要由于(其中包括)以下因素的净影响:(i)再生能源业务产生的收益及毛利减少,主要由于在营填埋场数量减少,以及随着当地焚烧项目的运作,运往填埋场用于发电的新垃圾数量减少,导致上网电量大幅下降。及(ii)集团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非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商誉,无形资产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主要由于上网电量持续下降,导致部分可再生能源项目持续出现经营亏损。上述因素的影响被以下因素部分抵销:(a)透过对各项经营及企业开支实施更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行政及销售开支减少;(b)于2024财政年度确认其他经营收入,而上一财政年度因撇销设备及于2023财政年度因诉讼而支付的相关款项而确认其他经营亏损;(c)于2024财政年度确认出售宜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净贡献;(d)应收贷款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减少;及(e)于2024财政年度产生的应课税溢利减少,导致所得税减少。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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