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一个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政府“依证监管”,企业“自证守法”。
反映在达标方面,就是企业自行监测,即企业自己证明自己是达标排放的。
这种情况下,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无论是自己监测还是委托第三方监测,会出现不达标的情况吗?难道自己证明自己不达标?
既然这样,企业找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时候,必然是要找能“达标”的第三方机构。
就算超标了,也会通过再次监测“达标”。再次监测的时候,一切都调试得好好的。
既然整个事情的结果,就是一份达标的监测报告,第三方监测机构要做的,要不就是不接单,这样的结果就是业务没有了。
要不就是帮助企业达标:或重新监测、或表演式监测、或缩水监测或压根就不监测,总之出一份合格的监测报告。
真正需要我们回过头来认真思考的是,实施企业自行监测到底得到了什么?也许除了一大堆花钱而又没用的报告外,本质上的东西没用改变。
这也可能是某些区域年年数字减排,但空气质量不见改善的原因吧。
05
回到最开始的问题:社会治理是不是全部靠处罚呢?
显然不是。还是拿自行监测来举例子。要保证一个企业真正达标,还是要从最根本的方面着手。
首先,企业的治理设施能支撑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这类企业甚至都可以取消自行监测,只要监管其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其次,确定其是否达标,通过政府监督性监测来确定更叫有说服力,更加有实际意义。
最后,对于排放量小,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的行业,从源头就豁免环评,企业只需要排污登记即可。
政府监督管理的,是排放量大的、影响大的行业,这样就等于抓住了重点,将有限的力量用在了最有价值的事情上。
当然,还要加上企业的主体责任。一切造假首先处罚建设单位,毕竟这些报告最终获利的是建设单位。
除非证明建设单位尽责,且没有通过各种方式明示或暗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
这样也避免建设单位当甩手掌柜,只花钱不做事,只要一份通行证式的批文,或证明达标、合格的报告。
如此一来,再配合严厉打击造假行为,相信大多数行业可以管理得很好了。
06
很多问题的解决,都是要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
诸葛亮之所以“七擒孟获”,实际上是为了获得孟获的认同。只有如此,才能得到当地的“长治久安”。
对于环保服务机构也会这样的,必须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压实各方的责任,才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
治大国如烹小鲜。社会的治理需要的是高超的智慧,找到问题的本质,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将问题化解解决。
社会的治理需要的不仅仅是业务能力,还需要沟通协调能力,更重要的是找到问题的本质原因,疏堵结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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