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傅涛:水价应体现其资源性产品价值

时间:2012-02-20 09:28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谷林

评论(

    随着近期镇江水污染事件,水源以及水资源保护再次挑动公众神经。微博以及众多媒体上,如何节约用水以及治理污染成为热门话题。216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对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进一步落实。文件着重强调居民的用水问题,力争保障人民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严格水资源征收费和取水审批管理制度。业内预测,这将促使水价改革步伐加快,未来水价逐步上调成定局。清华大学水业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博士认为,无论从供水成本、健康要求,或者从水资源保护角度,水价调整都应体现其资源性产品的应有价值。

水价应反映其资源型产品价值

傅涛介绍,水作为民生产品,同时也是一种战略性资源,对于水资源高度紧缺的中国尤其如此,中国政府近年来越来越意识到水资源的战略价值,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予以强调。同时,随着严重的水污染,低效的水资源利用,中国水资源危机进一步加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方位节水,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

但另一方面,当前中国居民用水价格成本所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比例不到1%,远低于世界银行所建议的3-5%。傅涛认为,低价格不利于资源保护,福利性的低水价不能更好地促进使用者珍惜水资源。

傅涛介绍,供水的平均价格十年平均增长为每年5%,远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即便加上污水处理费从无到有的开征,居民支付的总用水费用平均增加为每年9%左右,同为资源性产品,而成品燃油的价格从十年前的每升2元多,增到目前的每升8元左右,每年平均增长约25%。此外,钢铁、土地、有色金属等众多资源性产品的价格,都处于快速提高的通道,这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需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多年来水价虽然有所上调,但上涨幅度完全不能和整体经济发展相适应。从适应经济发展、保护战略性资源的角度,低水价需要调整,水价必须反映出其资源性产品的价值,才会真正促进资源保护。 

合理水价可促进产业调整和升级,约束城市膨胀性发展

水作为一种资源性产品,同时也是企业生产的必需品。傅涛介绍,对于一些核心城市来说。过低的水价势必吸引更多的耗水性企业进驻,不但客观上增加了本来就很紧张的水资源更加紧张,也不符合核心城市进行产业调整和升级的要求和定位。

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是我国四大核心城市,其中广州、上海都存在水价过低,广州的水价在全国四大城市里排位最低,根据中国水网研究结果,在全国36个大城市里,广州水价排倒数第四。过低的水价制约了核心城市对耗水产业的挤出,而过多的耗水企业不但消耗了广州的大量宝贵的水资源、加剧水危机,同时也对广州城市整体从生产制造业定位向高端服务业定位转型与升级形成掣肘。

傅涛认为,很大程度上,城市缺水问题是因为城市快速发展,工业用水加剧、人口过度集中所致。象北京等大城市,本来选址在水资源相比丰富的地方,如果只是200万的人口,北京完全不缺水,但如今人口的达到2000万,必然出现严重的缺水危机,因此需要远距离、甚至跨流域调水。全国很多大城市,都需要进行远距离引水。

水资源短缺对城市的整体发展的制约其实可以通过水价来进行调节。就如上述一些耗水型工厂,如果水价提升,它们的生产成本增大,就会去其他水价更低、水资源更加丰富的城市去发展。而生活成本上升,也会阻止更多的异地人群涌入大城市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会缓解当前的大城市病。但是需要对已经在城市里扎根的困难人群进行用水补贴。

受益者支付有利于保障公平

供水服务,属于准公共服务产品,虽具备很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傅涛分析说,供水本身并不能算全民性的服务,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乡差别,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能享受到供水服务的人口只有4亿多,广大的农村人口基本很难有机会得到该项服务,即使对于城市,因为区域环境不同,可享受到的供水服务的水平也不尽相同;二是人群差异,收入较高者相对低收入人群,其对水的使用量也相对越多;三是用途差异,供水不仅民用,而且包括工业和特种用水,中国是世界工厂,我们的低水价,就是用中国并不充裕的水资源,在补贴世界水资源。

傅涛认为,对于供水这样一项非全民享有、且严重不均等的准公共服务,采取“谁受益,谁付费”的“受益者支付”原则无疑相对更公平合理。城市居民和工业,在享受城市便利的同时,应该支付因此而产生的成本。如果水价特意调低,使受益者不充分支付,就意味着三种形式的额外补贴:农村补贴了城市,穷人补贴了富人,中国补贴了世界。

傅涛表示,“对于供水这样一种并非全民享有的公共服务,理应在承受了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由享用的主体来付费,并按照不同用量来划定支付的标准,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在享有服务的群体中,并非所有人接受的服务都是一样的,即不同群体的用水量有着一定的变化,以用量为衡量标准,多用多付、少用少付,国家积极推行的“阶梯水价”概念即与此思想同出一源。 

供水行业的成本困局

傅涛介绍,当前的水价主要包含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四部分内容。

随着近年资源性产品整体进入涨价通道,很多地方的水资源费作为供水成本也在快速提高,城市水资源费平均值,近年来平均每年提高15%。水污染愈演愈烈,业带来污水处理费用从无到有的快速提升。

另据供水企业及相关专家介绍,原水价格、电力价格等是供水成本的重要组成,也是作为原料和生产资源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硬性成本。这些硬性成本增幅明显,对水价上调产生巨大压力。

同时,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质需求和供水服务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国家2007年发布了新的国标,把水质标准由35项提高到106项,201271日强制执行。

而国家鼓励供水企业进行市场化运营之后,基本切断了财政补贴资金,水价机制未得理顺,大多供水企业两边都不落,陷入运营危机,管网、设备老化,管理落后,原有20来年的陈旧的管网设施面临重建、改造、维修等等问题,技术及管理要求相应提升,这些都将促使供水成本上升。

面对污染的水源,传统落后的设施,越来越高额度水质标准,“无论从成本的角度,还是健康的角度,水价提升都将是发展趋势。”傅涛认为,面对提高实质和服务的供水成本刚性需求,更需要给供水行业发展的长期的成本亏空一个出路,这个出路从根本上讲理顺水价以反应其真正的资源性产品价值。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理顺水价需要两个前提,一是需要加强监管,完善绩效管理,有效控制成本,二是完善对贫困群体的补贴机制。

编辑:谷林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