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减排难度不断加大是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之一。“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由两项增至四项,其中新增约束性指标氮氧化物和氨氮减排10%。污染物的减排战略给水业发展带来了直接的影响,3月23日,在中国水网、清华大学共同举办的“2012年水业战略论坛”上,环保部总量司司长刘炳江对推进污染减排促进水业发展向大家做了介绍。
“十二五”减排方案相较“十一五”,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个减排新指标,并强制要求到2015年,两者减排达10%,原有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继续减排8%。刘炳江介绍,在我国经济总量和能源总量的基础上,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到2015年,污染物减排比例实际上在2010年的基础上每项污染物减排量下降30%左右,压力非常巨大。“十二五”同“十一五”相比,在控制新增量、新上减排措施,在政策保障和环保技术能力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抓好“六厂一车”减排措施,即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钢铁厂、火电厂、水泥厂等。
他表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将促进水业快速健康的发展。我国污水处理厂发展由2005年时的三分开现象: 1/3不运行,1/3不正常运行,1/3正常运行,到现今污水处理厂运行达基本较满意的效果。国家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相应出台了一些保障措施,城镇污水处理标准提高到8毛/吨,对中西部每建成一公里的管网,政府将给予补助40万元等。
“十二五”期间,为完成减排目标,刘炳江介绍,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推进雨污分流,到2015年,预计将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新建绿化管网16万公里,基本实现自治县建成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设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
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提升脱氮除磷能力,滇池、巢湖等重点流域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 进一步提高脱氮除磷水平,预计到2015年,实施新改造污水处理规模每天2600万吨。
三:推动再生水利用,预计2015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应用率达到15%以上,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每日2700万吨。
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到2015,全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日处理规模10万吨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五:通过节能减排管理,到2015年实现20000吨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中控系统,提高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管理水平。
六:继续强化环评先行制度,根据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污水处理厂存在以下四个底线现象,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四个底线分别为:1)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地区;2)污水处理厂建成一年后处理负荷达不到60%;3)无故不运行的;4)出水达不到要求的。
最后,刘炳江表示,本次论坛为水业发展创造了很好平台,希望参会各方人士畅所欲言,为深入我国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水业快速健康发展出谋划策,祝论坛圆满成功。
编辑: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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