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确定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对“大浑太”流域水质达标治理工程。流经鞍山市的太子河流域获得省补助资金60,813.2万元,项目18个。主要用于:一是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8个,投入51,528万元;二是截污干管工程6个,投入4,645.2万元;三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个,投入840万元;四是湿地处理工程3个,投入3,800万元。
省首次预拨资金30%,为18,243.96万元,已到达鞍山市。省投入资金将全部用于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该市将加强资金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按项目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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