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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下发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前1年实现“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

时间:2017-02-04 13:41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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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已经印发。目标为通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前1年实现国家确定的我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2017年,四大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总体达到52%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劣于Ⅴ类,下同)降至18%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贾鲁河、清潩河、惠济河、卫河、共产主义渠、包河等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省辖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省直管县(市)、其他县级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县城全部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

具体详情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豫政 〔2017〕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内容。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部分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差、河道环境流量不足、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日益凸显。为切实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实现国务院下达的水质改善目标,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就打赢我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确保水质达标、治理黑臭水体、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攻坚重点,一河一策、精准治污、水陆统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各方责任。各级要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水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完善考评机制;要依法对本地水环境质量负责,统筹实施攻坚战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水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标本兼治。以提前1年实现我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为着力点,重点保护“好水”,改善“差水”;坚持“山水林田湖”共治,围绕目标,完善治理规划,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畜禽养殖整治、农业面源治理、生态补水、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转变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成立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领导小组,建立上下游政府之间联合治污的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权责明晰、奖优罚劣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形成跨行政区域、跨政府部门、跨行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合力。

坚持依法治污,实施严格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对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和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有效遏制违法排污行为,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保、公安、监察、司法等多部门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坚持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完善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宣传解读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凝聚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前1年实现国家确定的我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2017年,四大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总体达到52%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劣于Ⅴ类,下同)降至18%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贾鲁河、清潩河、惠济河、卫河、共产主义渠、包河等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省辖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省直管县(市)、其他县级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县城全部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

2018年,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3%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淮河和海河流域的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省辖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省直管县(市)、其他县级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

2019年,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7%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9%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全面建立省辖淮河、黄河、海河流域主要河流环境流量调度机制;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其他县级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必须完成同省政府签订的《河南省碧水工程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目标任务。

四、攻坚重点

(一)实施淮河、海河、黄河、长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等所有污染因子(全因子)稳定达标排放,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工程,2019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其他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8%、85%左右;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整治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九大重点污染行业,工业企业外排废水要符合当地水环境质量要求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拆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加强其他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储存处置设施建设;建立环境流量调度机制,建设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工程,完善主要闸坝联合调度机制;控制用水总量,2019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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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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