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减少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禁养区划定划分工作。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适养区内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粪污设施改造,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和病死畜禽等有机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100%。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农业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实现污染物减量化。针对已经因农田污染致使水体富营养化的村级水域,采取源头控制、中端拦截、末端治理的方式进行防控和修复。
持续改善河湖及城区水环境质量。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最终目标,实施流域水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和综合治理,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对环境问题突出、质量较差的单元,根据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确定区域、流域排放标准,实施基于水质约束的排污许可,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的排污单位。到2020年底,全省地表水除浏阳河出口段水质低于Ⅳ类外,其余河流水系地表水体应全部达到Ⅲ类标准,洞庭湖水质除总磷达到Ⅳ类外,其他指标达到Ⅲ类。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按照公布的全省黑臭水体名称、达标期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长沙市建成区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城市(含吉首)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公布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管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
(二)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强化工业气型污染源治理。继续实施大气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从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入手,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重点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从能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清洁能源使用、工业污染源控制等领域着手,根据污染程度和减排潜力的不同,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行分类管理,接近达标的城市提出达标时间表,超标严重近期难以达标的,提出浓度下降比例要求。到2017 年底,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等行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全面整治燃煤污染。提高区域燃煤替代率,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技术,建设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效控制区域燃煤散烧问题,建立完善的煤炭市场机制,施行优质煤替代、以电代煤政策。集中热电联产,形成煤炭能源梯级利用体系,提高区域煤炭的整体利用效率。深入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鼓励电厂对附近园区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提高煤炭洗选比例,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到2017 年,长株潭城市建成区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县级城镇建成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的燃煤锅炉要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岳阳为重点,对石化、化工行业设备与管线组件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对有组织排放开展治理。全面提升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技术,到2020年底,全省油气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对涂装行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建设收集与治理设施。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并实施生产工艺改造,开展电子信息、医药、汽车维修等行业的污染治理。
提升燃油品质,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推动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力争2017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快推动全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步伐,严格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淘汰到期的老旧汽车和船舶,淘汰高排放、服务年限超过15年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的黄标车。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油站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快机动车环保检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进程,加强检测设备的质量管理,提高环保检测机构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水平,强化检测技术监管与数据审核,推进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
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各地市应将扬尘控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市政、园林、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控制施工扬尘和渣土遗撒,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开展裸露地面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带建设,铺展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严禁敞开式作业。
(三)改善土壤及农村环境质量
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建设。科学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从2017年开始启动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2018年底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完成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于风险较大的监测点位,在必测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菜篮子”保障工程等,根据区域污染特点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对土壤环境问题集中的区域进行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
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以耕地为重点,统筹兼顾园地、林地,按照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分类管理。2018年底之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分类管理措施。优先将未污染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轻中度污染农用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耕地产出农产品的超标风险。对重度污染农用地用途管制,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集中分布区域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试点。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