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以成都金堂、自贡板仓、绵阳游仙、宜宾临港等环保产业园区为依托,培育环保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通过引资引智、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加快培育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国家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培育全产业链大型环保集团(联合体),推行合同环境服务、综合环境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及环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服务市场。以天府新区和锦江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园等为重点,打造环保服务总部经济。开展环境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培育第三方环境监理服务机构,探索第三方环境风险损害评估。大力研发推广细颗粒物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绿色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实用技术,每年实施一批先进性、创新性环保工艺、技术示范工程。开展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工作,加强环境治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环境。发挥环保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
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行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推广国家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实施。促进绿色制造,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全流程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和设备,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电动和天然气环卫、出租、公交车辆等。
(三)着力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源头防控。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引领作用,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战略环评,严格开展开发建设规划环评,深入开展城市、新区总体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生态空间保护,完善会商机制。推行规划环评空间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实现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核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建设三级环境保护部门环评审批信息联网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
优化能源消费。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年均下降6% ,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下降 14% ,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至 34.2%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 。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电机、变压器等能效提升和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大力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以及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等节能工程,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禁止高硫高灰煤民用销售,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千家万家企业和省千户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推进全社会节水。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抓好工业节水,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实施取水量和排污总量协同控制。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在成都市、自贡市等缺水城市开展雨水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提升天府新区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鼓励中水灌溉。到2020年,万元 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保护和增加绿色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城市生态用地不得占用,除必要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外其他用地类型逐步退出。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城镇周边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绿色空间保护,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拓展城市生态空间。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探索在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和生态恢复。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强化矿产资源特别是中低品位、共伴生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钒钛磁铁矿、稀土矿、有色金属矿和川南硫煤矿等绿色矿山综合利用示范。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 8% 。积极发展农林牧渔共生、工农复合的循环型农业,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示范。建设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绵阳再生资源产业园等“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鼓励攀西经济区建设以废渣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绿色工业园区,加快泸州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内江市等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和新津等省级循环示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达州经济开发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支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等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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