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黑龙江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整改措施清单)

时间:2017-05-03 15:28

来源:中国水网

评论(

责任单位:省农垦总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目标:根据现有耕地情况,在保护区内按被毁草地面积异地退耕还草,确保保护区草地面积不减少,恢复和保护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

整改措施:

1.成立自然保护区协调领导工作委员会,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农场成立“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委员会”,按照保护区整体规划设立管护站进行管理,组织实施退耕还草。

2.八五六、兴凯湖两农场在现有耕地中,划定5块耕地、面积2548.88亩,用于退耕还草。

3.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严格履行用地审批手续,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严审批保护区内一切用地。

4.推进农业“三减”计划落实,达到低污染、低残留、低药害,以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绿色增产模式推进农业实现生态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

十九、督察意见:2012年以来,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齐齐哈尔管理局所属农(牧)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分别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11个综合开发项目,新建水利设施440余座、输变电线路70余公里,修建道路120余公里,存在明显违法违规问题。

责任单位:省农垦总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目标:对违建项目进行整改,恢复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功能。

整改措施:

1.对富裕牧场第14作业区西侧14.79公顷耕地,做收回处理并进行退耕还湿;对通南沟防洪治理工程做关停(闲置)处理;对民族村旅游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拆除。拆除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所有建筑设施,恢复湿地原貌;对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违规土地整理项目、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农田、水利设施不再进行维护管理,实现自然恢复生态功能。

2.严禁在保护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自身建设的项目,在充分论证和严格环评的基础上,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

3.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4.禁止对保护区内非保护区自身建设项目建设、维护、管理等费用支出。从源头上杜绝在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发生。

二十、督察意见:2015年,大庆市肇源县水务局审批《肇源县松花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5—2018年)》,确定的9个可采区全部位于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总面积达4000余亩。肇源县政府有关部门违法发放采砂许可证,并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督察发现,保护区内现有违法采砂作业单位14家、采砂作业船26条、采砂堆放点23处,对河道破坏严重。

责任单位:大庆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取缔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运砂、违法堆砂等活动;清除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砂堆放点;严格检测采砂堆放地,确保湿地植被自然恢复。

整改措施:

1.向位于沿江湿地23处采砂堆放点、26条采砂作业船、14户采砂户下发《关于停止江上采砂的通知》,叫停全部采砂活动。

2.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废除2009年至2010年期间肇源县河道管理处签订的4份清淤合同。

3.由肇源县交通运输、公安、河道、湿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对保护区内的码头、渡口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三站镇、薄荷台乡、二站镇等采砂区水域巡查清理,督促各堆放点自行清运所存放砂堆,3个月内全部清运完成,对拒不清运的,由所在乡镇及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清理。采取适当强化措施恢复生态。

4.各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法采砂行为反弹,确保湿地植被得到妥善保护。

二十一、督察意见:2012年以来,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新建4处采砂场。

责任单位:双鸭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取缔非法采砂场,定期对保护区进行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1.饶河县有关部门联合对4处非法采砂场进行了依法取缔,并处10万元罚款。

2.采砂设备及人员已按要求撤离作业现场;非法采砂场当事人在2016年10月前进行了采沙场地的生态恢复。

3.饶河县委、县政府对有监管职责而没有监管到位的东北黑蜂管理局、县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4.定期对保护区进行踏查、管护,一经发现有从事非法采砂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十二、督察意见: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红旗岭农场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千鸟湖旅游景区及观鸟台、瞭望塔、栈道等配套设施,并从2012年起违法开展旅游活动,对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省农垦总局。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2016年底关闭保护区内旅游景点、恢复旅游设施原有功能;长期恢复和保护保护区生态功能。

整改措施:

1.成立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活动违法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2.关闭国家AAAA级千鸟湖旅游度假区中位于挠力河国家自然保护区域内的所有景点。将在原保护区观测站和观鸟台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瞭望塔、观景台、观鸟台等旅游设施,恢复其原有功能,将观景台、观鸟台及栈道用于保护区的观测、巡护及科研设施,年底前其资产划拨给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3.有计划地开展水源涵养,丰富植被群落,保护濒危物种,保护鸟类、鱼类、两栖动物的繁殖、栖息、迁徒、越冬场所。

4.对红旗岭农场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督促其认真整改;对敷衍应付、逃避责任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1...9101112131415...19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