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土地资源
(一)状况
1.土地
广西土地总面积2376.28万公顷,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用地格局未发生明显变化。
2.耕地
广西耕地面积为439.7万公顷,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18.5%,其中水田195.3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4.4%;旱地244.1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5.5%;水浇地3259.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07%。
耕地核减4877.6公顷,其中水田核减2114.4公顷,旱地核减2711.7公顷,水浇地核减51.5公顷。
3.石漠化
根据2011年石漠化监测结果,广西石漠化土地面积192.6万公顷,其中轻度石漠化27.5万公顷,占14.3%;中度56.7万公顷,占29.4%;重度99.9万公顷,占51.8%;极重度8.6万公顷,占4.5%。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229.3万公顷。
(二)措施与行动
·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签订《2016-20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状》,下达14个设区市2016-2020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指标。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关于做好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更新完善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及审核意见批复工作,并获得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批复论证审核意见。
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审查耕地占补平衡1327宗,面积1.47万公顷。完成24批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面积0.43万公顷。
超额完成《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广西2016—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36.4万公顷,超额量达3.34万公顷。
·探索推进表土剥离利用
印发《关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泉南高速公路南宁至柳州(鹿寨)段改扩建工程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试点工作。
·创新土地利用技术和模式
2016年,在全国第三届(2014—2016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中,南宁市青秀区、宾阳县、柳州市柳北区、柳州市柳南区、柳城县、全州县、荔浦县、灌阳县、博白县、陆川县、平果县和靖西市等12个县(市、区)获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称号,广西获此称号数量在全国所有省(区、市)中排名第一。
·继续推进石漠化治理
2016年,整合投资4.725亿元(含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项目投资),完成石漠化区域封山育林2.77万公顷,人工造林0.19万公顷。
·大力推广节水农业
2016年,广西大力推广覆盖栽培、深耕深松与聚土垄作、水稻浅湿控制灌溉、喷灌和微灌、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累计推广面积111.59万公顷,实现节水5.02亿立方米,节肥2.72万吨,增加作物产量51万吨,增加农民收入8.03亿元。
七、气候与自然灾害
(一)状况
1.气候
2016年,广西各地年平均气温17.6~23.8℃,广西年平均气温21.4℃,较常年偏高0.7℃,比2015年低0.1℃;各地年降水量723.9~2983.8毫米,广西平均年降水量1647.7毫米,较常年偏多7%,比2015年多289.3毫米;各地年日照时数1231~2209小时,广西平均年日照时数1607小时,较常年偏多88小时,比2015年多253小时。
2.自然灾害
气象灾害 2016年1月下旬广西大范围降雪,雪线为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南。洪涝、台风灾害造成受灾人口325.48万,死亡失踪15人,倒塌房屋5053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2.33万公顷,成灾面积9.28万公顷;停产工矿企业69个,铁路中断19条次,公路中断1240条次,机场关停29个次,供电中断469条次;损坏水库20座,损坏堤防1341处167.61公里,损坏水闸202座;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3.07亿元。有10个市、40个县(市、区)受旱,农作物受旱面积15.85万公顷,其中成灾3.11万公顷,绝收0.53万公顷;累计6.85万人、2.16万头大牲畜因旱临时饮水困难,直接经济总损失6.06亿元。
海洋灾害 广西沿海遭受“电母”“莎莉嘉”2次风暴潮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69亿元,3次异常大潮,58天波高≧3.0m海浪,1次赤潮,面积约20平方公里。
地质灾害 2016年广西共发生地质灾害183起,其中自然因素引发157起、人为因素引发26起;滑坡52起,崩塌83起,泥石流5起,地面塌陷43起。灾害造成24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69.3万元。与2015年相比,灾害发生数减少174起,死亡人数增加6人,受伤人数减少5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666.4万元。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防灾减灾监测服务
启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响应72次,报送《重大气象信息专报》11期、《气象服务信息》66期,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信息9525条,发布人数5.7亿人次。发布海浪预警报共12期和风暴潮预警报共11期,短信近9200条。出动2.47万人,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3.23万人次,排查巡查地质灾害点或易发村15.41万个,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10.06万张;召开广西2016年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会商会1次,召开2016年海洋灾害预测会商会1次,召开广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视频会5次;升级改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预警分析系统》《广西地质灾害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自治区、市、县级共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1764次。
·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和贮备
有效应对16次大范围暴雨天气、4个台风的袭击,圆满完成“两会一节”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成功预报和避让地质灾害4起,避免51人伤亡;组织转移人员706次,转移7864人,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对沿海重要港湾、河口、赤潮多发区等重点敏感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开展海洋放射性常规监测,组织专家评估,应对核电能源发展的海洋环境安全风险。
·加强防灾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
举办各种形式地质灾害宣传培训861场次,参加人员14.57万人,其中专门培训187场,参加人数4.59万人;组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344场,参加演练人数3.47万人;举办海洋风暴潮、赤潮灾害应急演练各1次。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下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9915万元,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86处,受益群众4.71万人。完成治理项目270处,35万人受益。
八、其他
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2016年7—8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督察工作。督察期间,广西各级人民政府按时办结群众举报环境问题2341件,责令整改1739件,立案处罚176件,罚款总金额865万元,查封扣押22件,关停取缔147件,立案侦查6件,拘留10人,问责351人,约谈204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整改任务。
2.环保“六步法”推进治污
督政治污 印发《自治区2015—2017年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对贵港、钦州、河池、崇左4个设区市及桂平、灵山、南丹、大新4个县(市)和钦州市皇马工业园开展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专业查污 设计“政府招标—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调查—立体诊断”的查污模式,在广西12个设区市开展专业查污,摸清环境污染问题底数,查明原因、找准症结、厘清职责。
专项控污 升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800多家重点企业排污进行有效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控制等领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帮企减污 编制发放《帮企减污系列政策汇编(第一册)》《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与产品指导目录》《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名录汇编(一)》等材料,通过培训、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政策能力,选择和优化污染防治技术,取得减污成效,实现绿色发展。
依法惩污 强化环境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办理环境违法案件共2160件,比2015年增加800多件,其中按日计罚12件,查封扣押22件,限产停产5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4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9件。处罚金额达1.167亿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金额达930.5万元。
公众评污 及时公开环境信息,面向公众开放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等领域工作;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生态乡村建设等环境热点,全年组织公众约5万人参观污染治理示范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政协委员、媒体人士、学生、工人及市民共650人,组成“公众评污团”,对进一步改善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建言献策,对柳州钢铁厂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评价。
3.土壤与重金属污染防治
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16—2020年)》。完成2016年度广西土壤环境质量243个风险点监测。争取中央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5.11亿元,支持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和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等项目37个,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13个。
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广西有色金属采选冶废水专项整治方案》,印发《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筹措资金2000万元,在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实施3个重金属民生应急保障项目。安排治理补助资金300万元,支持河池市11家关停企业遗留危险废物的治理和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4.危险废物管理
2016年,抽查生产单位78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为97.3%。截至2016年底,全区共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34家,主要处置和利用含铅废物、废矿物油、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医疗废物、废酸等,全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已形成107.67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对20家经营单位检查,规范化管理合格率为95.5%。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9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
5.建设项目管理
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控新建“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共审批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486个、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3395个。全力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完成44项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占总数的100%;完成106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占总数的95%。加强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力度,排查出环境违法违规项目1.21万个;清理项目1.19万个,其中淘汰关闭1810个,整顿规范4649个,完善备案5436个。
6.移动执法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开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建设,获得移动执法专项资金支持约2500万元,建成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并投入使用,并与环境保护部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对接,做到环境监察、环境执法数据资料实时上传。通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全年执法近2万次,完成各种记录2万多条,上传现场取证照片近万幅。
7.环境信访
2016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处理各类环境信访问题3.30万件,同比减少2276件。大部分信访问题得到解决,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查处,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8.突发环境事件及处置
2016年,广西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8起,级别均为一般环境事件,其数量与级别较2015年基本持平。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9.环境宣传教育
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以及广西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全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广西活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暨广西“十月科普大行动”、环保公众开放日等平台,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与中华环保基金会共同开展2016年“青少年环境知识科普课堂——生命之水”广西项目,组织3万多名小学生了解科学饮水、节约用水、保护水源等环保基础知识。建立与媒体间的沟通渠道,围绕广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环境质量状况举行3次新闻发布会。在主流媒体刊播环境保护新闻报道和专栏。建立起覆盖市、县(市、区)环保部门的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体系。申报创建自治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推动国际生态学校、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活动。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编写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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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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