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论
我国村镇地区污水排放标准相对缺失,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与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技术选择及运行管理方面的差异,村镇地区广泛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不适合村镇地区。
根据我国村镇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及污染物的检测能力,选取pH、COD、SS、总磷、氨氮等参数作为控制性污染物。按照污水最终去向的不同分为两类:资源化利用和直接排放。对于处理后直接排放的污水,由于其受纳水体的不同分为两级,其中排入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及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的执行一级标准,推荐采用厌氧+好氧生物处理+生态处理技术;排入稀释能力和环境容量大的开放式水体的执行二级标准,推荐采用厌氧+生态处理或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具体的排放标准可按水环境容量和处理技术的可行性来综合确定。
编辑:李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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