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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政厅副厅长讲话:规范PPP收紧完全政府付费项目

时间:2017-10-09 09:14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PPP拾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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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继史部长讲话后,江苏财政厅宋义武副厅长的讲话也值得高度关注,在PPP圈也引起不小的震动。看完宋义武副厅长的讲话之后,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如下几点值得PPP圈内人士思考。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读后感

继史部长讲话后(详情请参考:PPP即将纠偏?史部长讲话之于环保行业的几个看点),宋义武副厅长的讲话也值得高度关注:某些ppp被过度不当利用导致的乱象急需整治,矫枉过正与否,是否一刀切不妥,此处先不必争论,首要是看政策演变趋势和ppp规范中的优化方向,争议原因其实是Pfi里该哪些项目类型上PPP,这方面还需要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梳理清楚。

一、之前我说过,纯财政支付的可用性付费类项目(我称之为C类项目,请参见薛涛:环保PPP年度盘点,分类后的顶层思考与产业变局)是否适合ppp的,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具体适用领域急迫性和适合档次定位,需要从行业和地方发展角度在立项上强化科学统筹再把关,

2、没有长期运营绩效压力的ppp一定就是仅仅为了图个融资最后难免一地鸡毛(如果只是仅仅能够得到建设绩效,则不如政府用发债或其他筹资方式,政府自己招标技术方案或两步招标招技术优化或者招epc,三者都比ppp更经济节约,因为政府不必屈就自身融资需求)

二、为了不把ppp毁掉,不要仅从自身短期利益出发,看乱象还是先严点做好规范ppp的充分研究再开闸为好,10%不宜放宽也是这个道理。

三、至于担心本讲话是否会导致地方政府为了假装有使用者付费而强迫打捆一些经营性项目来钻空子的行为,是另一个层级的问题,并不能因此否定这篇讲话及相关规范措施本身的意义,反思地方政府为什么总要钻空子这事不可深究,补丁模式的进一步规范措施必然还会在路上。

四、关于如何挑选适合的ppp(详情参见我和e20PPP总监汤明旺发表在道PPP上的文章:从国发43号文到财预87号文,探寻中央管控地方融资冲动震荡背后的主线)文章中其中最重要的一段是:“财政承受能力“10%”的限额珍贵,现在看各地PPP项目实操往往是先报先得,后期更必要实施的项目反而可能没有了可用的空间。关于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我们建议各方面应该对几个优先原则予以重视:一是重要性,关系基本民生、经济发展、中央要求(如环保)的项目,应该优先,而非目前许多地方“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做法;二是运营性,绩效考核清晰、长期运营绩效提高压力明显、适合发挥PPP优势的应优先,而非某些“政绩工程”优先;三是适当性,要考虑PPP项目是否和当地经济水平、地方财力相匹匹配,对规模、体量、质量要求进行合理设计,避免出现背离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必要性的“过度豪华”的PPP项目。”

宋义武副厅长讲话导读(来自ppp拾穗者):

部分地区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已经接近10%的红线,个别地方已超过10%。

有的地方财政部门至今对PPP工作还没有入神,好像这项工作与他无关,可以说是门外汉,四年来没有一个项目落地,将来可能会受到不作为的追责。

对于已经不符合PPP运作要求或已经明确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清理后报省厅认可及时退出省库。

无现金流、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从严从紧控制入省库。

未申报进入省库或未通过入库审核的项目不得冠以PPP项目的名称。

当PPP项下财政支出责任达到当年一般预算支出10%时,一律不得安排新的PPP项目。

宋义武副厅长在2017年全省实施PPP项目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2017年全省实施PPP项目培训班,这是继2014年以来,我省举办的第六次较大规模的培训。这次培训班是在我省PPP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背景下召开的,经过四年多的实践,我们积累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PPP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何让PPP模式这艘行船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运行,既能很好地发挥PPP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又能有效地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这次培训班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因此,这次培训班既是一次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又是一次PPP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办好这次培训班,对进一步规范我省PPP模式运作,提高我省运用PPP模式工作的质量有着重大的意义。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厅金融处超前谋划,精心准备,周密安排,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全面、科学、完整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PPP工作的总结回顾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PPP业务基本制度规范和最新要求、PPP试点项目案例分析、财政部门PPP工作经验交流、PPP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同时,还安排了一定的讨论交流。希望大家珍惜难得的培训机会,集中精力、安心学习、共同努力,确保这次培训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下面,我就近年来我省PPP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目标要求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近年来全省PPP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5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以促进全省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PPP工作,加大力度在全省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推进PPP模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省财政厅也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进PPP模式的指导意见、规范实施PPP试点项目的通知、财政奖补政策、PPP融资支持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我省PPP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严密、完整的制度保障和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

经过四年来的实践,总体来说,这些政策制度得到了较好的的落实,PPP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工作机制逐步完善、PPP合作氛围逐渐浓厚、配套措施保障基本到位、PPP项目加快落地,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大批PPP项目的落地,对推动各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有效供给,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自2016年12月以来,我省PPP工作先后三次接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财政部、省委深改组的督查,均得到了较高的评价,为我们财政部门坚定不移地做好PPP工作增强了信心,鼓足了勇气,增添了力量。

去年以来,我省PPP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财政部门推广PPP模式的能力建设得到显著提升

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构建PPP工作机制,提升财政部门自身的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厅党组会先后两次听取PPP工作汇报,对PPP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的工作部署。省厅PPP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2017年PPP工作计划,从理顺推广运用PPP模式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对全省PPP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完善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先后制定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和《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制度文件,在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PPP工作职责、落实PPP模式“两个强制”要求,规范PPP项目操作,建立PPP项目台账,吸引民营资本参与等方面进行再明确、再要求。比如在规定财政PPP工作职责方面明确要求:财政部门应切实承担起推进PPP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好牵头职责【合肥市PPP部门分工:财政只负责这三件事】;再比如在落实“两个强制”方面明确要求:在污水、垃圾处理,城市供水等市场化程度较高、操作相对成熟的公共服务领域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在轨道交通、港口码头、综合管廊、智慧城市、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符合要求的应采用PPP模式实施等等。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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