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固废网获悉,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到2020年,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明显改观,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全文如下:
附件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51号),按照明确“一个目标”(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严守“一条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十大整治”(治燃煤污染、治矿山污染、治烟尘污染、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黑臭水体、治面源污染、治码头污染、治非法采砂、治危险废物、治垃圾污染)、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建立一套保障系统的“五个一”专项行动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遵循“一尊重、五统筹”,持续推进“四创一建”,以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为目标,以履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职责为基础,以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协同打好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明确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书》相关整改任务,对立行立改的,2017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对因工程建设或程序需要难以短期内整改完成的,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2018年底前整改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到2020年,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明显改观,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三、坚守“一条红线”
科学编制空间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控制线,明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树立红线意识,增强红线思维,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度,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筑牢绿色发展的底线。
四、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
重点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烟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务求取得实效。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协同开展燃煤污染、矿山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面源污染、码头污染及非法采砂、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合力。
(一)有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2017年全省城市列入整治目标任务的225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以上,合肥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列入整治目标任务的225条黑臭水体全面完成,设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按照“一水一方案”要求,制定完善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护坡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做好水体底泥、水体内垃圾等内源性污染源清除工作,加大河面漂浮垃圾和河岸垃圾清理力度,全面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复核和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评估,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当年,水体要达到“初见成效”的标准,次年达到“长制久清”的标准。对已达到“长制久清”标准的水体,方可允许申请销号。
(二)大力整治城市扬尘污染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 全面落实围挡、洒水、出入口车辆冲洗、裸土覆盖、土方运输密闭等措施,持续开展建筑工地、市政道路施工、建筑渣土堆放场等扬尘治理及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加大拆除工地扬尘防治力度,强化拆除工地扬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降尘抑尘措施。推行大型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标准化建设,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加强督导,推进停产混凝土搅拌站问题整改,依法取缔未经审批非法经营的混凝土(含沥青)搅拌站,规范阶段性搅拌站设置等工作。严格建筑渣土密闭化运输,推广使用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推进渣土运输专业化公司管理,施行渣土车辆GPS监管。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广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升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水平;推行“吸扫、湿扫”作业方式,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洒水保洁等机械化作业水平。深入实施“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有效控制餐饮油烟排放。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的,以及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督促、指导皖北各市深化实施“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适时组织开展城市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改善皖北地区环境空气质量。
编辑:刘影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