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17 号等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新《环境保护法》以及与之配套的4 个办法全面实施,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强有力的处罚手段,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有力武器,从根本上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国际国内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是新常态的阶段性特征,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升级,实现从“两高一低”向“两低一高”转变,从生态侵略向自然和谐转变,从生态赤字向生态变好方向转变,促进能源消费结构发生变化,能源需求呈现“三低”(低增速、低增量、低碳化)特征,客观上有利于缓解环境压力。
环境保护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良好生态环境,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已成为社会共识。政府环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大、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保护的合力正在形成,为加快解决复杂环境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经济转型升级滞缓和污染减排刚性约束之间的矛盾。钢铁、电力、水泥、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传统行业在全市工业中仍占较大比重,经济转型升级滞缓和污染减排刚性约束的矛盾已日益突出。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面临诸多难点,产业结构高端化不足,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环境质量改善缓慢和公众对环境质量期望值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值不断提高,这与环境质量改善的艰巨性必然产生矛盾。地表水污染、环境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污泥及危废处置、城市噪声等环境问题依然严重,已成为影响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严重问题。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不断提高的环境需求之间的矛盾。虽然近年来加大力度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与国家的环境管理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仍有待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尤需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和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之间的矛盾。“十二五”期间,我市监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在生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辐射等方面的监测能力严重不足;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结构不尽合理;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和创新,需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实施适应新时期环保需要的市场手段、金融和经济政策。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推动“四个发展”、建设“五个莱芜”的总体目标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着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莱芜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2.坚持改善质量、精准治污。统筹推进水、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雾霾、黑臭水体、土壤重金属污染和农村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保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环保责任和法制体系,激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内生动力,提升精准施策水平。
4.坚持依法监管、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零容忍”,严格环保执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公众生态文明责任,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比2013年改善50%左右;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重点河流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环保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监测与考核体系更加科学,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努力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适应的环境目标。
四、主要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环境质量方面。到2020 年,全市主要环境质量指标保持稳步改善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 年改善50%左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2%,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稳定达标,且持续改善,PM10、PM2.5 年均浓度分别达到80μg/m3和51μg/m3,重污染天气明显下降;全市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到2020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总量比2015 年分别减少27%、27%、13.06%、13.64%。
3. 环境治理方面
到2020 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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