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对河北省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和2016年第一、第二批督察基础上,完成了第三、四批15个省份督察工作,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累计立案处罚2.9万家,罚款14.3亿元,问责1.8万多人,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一大批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宏观经济运行好于预期,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达到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效果。
(二)强化宏观调控与源头预防。印发实施《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雄安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以上,关停违法违规电解铝产能。发布160项国家环保标准,印发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实施142个重大绿色制造项目。严格围填海管控,暂停下达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绿色矿山试点。
(三)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大气十条》圆满收官。加大能源结构调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71%的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黄标车淘汰基本完成。推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启动实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统一联防联控。发布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组织开展“2+26”城市供暖保障专项督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深入实施《水十条》。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490个环境问题。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县区和85%的乡镇。90%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全国2100个黑臭水体已开工整治1980个。基本完成全国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全面排查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组织实施《土十条》。发布实施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印发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固体废物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限制类固体废物全年进口量同比下降12%。
(四)推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完成2.8万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累计达到13.8万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00个县1.4万个村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26个省(区、市)9.2万个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和农药减量控制,化肥使用量提前三年实现零增长,农药使用量连续三年负增长。
(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调查处理2.08万个问题,1100多人受到追责问责。国务院批准新建1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国陆域总面积达14.9%。完成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宁夏等15个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荒漠化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完成造林面积736.2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年均缩减近2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新增5.56万平方公里。着力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落实禁牧面积12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亿亩。开展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等重大生态修复项目。
(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福建、江西、贵州3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出台实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积极推进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基本完成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许可证核发。推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由试点扩大至全国试行。
(七)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发布实施核安全“十三五”规划,确保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完善辐射监测网络。开展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完成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和铀矿冶企业汛期环境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八)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修订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对4.5万余家企业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印发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基本建成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全国移动执法系统覆盖率达85%以上。推进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全国278家已建生活垃圾焚烧厂679个监控点全部完成“装、树、联”(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控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总结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最根本和最关键的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是各地区各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贡献的结果。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超标的约占71%,部分流域水污染仍然较重。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布局不合理,煤炭消费比例偏高,散煤用量大,深层次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区特别是县(区)领导干部,对绿色发展认识不高、能力不强、行动不实,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许多新要求。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是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有决心和信心,也要有耐心和恒心,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付出更多艰苦卓绝的努力。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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