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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监利县四湖总干渠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6-20 10:11

来源: 监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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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控制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农药化肥使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2018年至2020年,四湖流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制定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规划,逐年提高绿色防控示范区面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40%以上,大力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和应用配方肥技术,2018至2020年,完成面积比例分别为60%、70%、80%。(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

9.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完成10个建制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机制。2018年至2020年,各乡镇管理区要配置垃圾桶、垃圾箱(池)、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车)、密闭式转运车辆等收集转运设施,生活垃圾渗漏液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妥善治理率分别达到70%、80%、9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

(四)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

10.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规范,保护区内无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成全县34处乡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强排查,制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至2020年,达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县城备用水源建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

11.持续开展沿线截污、清淤工程。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确保总干渠沿线支渠湖泊水质达标。2018年底,完成四湖总干渠沿线所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完成河湖渠沿线截污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全收集,达标排放。持续实施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2018年至2020年,制定年度截污、清淤工程计划,沿线河渠和湖泊支渠河道截污、清淤和水利工程建设分别达到50%、70%、100%。开展退垸(田、渔)还湖工作,2020年底前每年新增一个湖泊。(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

12.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至2020年,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完成重点区域的防渗处理和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流域区域内危化品存贮销售企业、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防渗处理工作。2018年4月底,完成所有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监利经济开发区)

13.优化沿线涵闸水资源调度。四湖总干渠及支渠所有涵闸实现科学调度,确保总干渠范围水系水流畅通,避免污染物长期累积,有效改善四湖总干渠沿线水生态环境。监利流域内110座主要涵闸实现分级调度。非汛期,根据湖泊、干渠蓄水及外江引水情况,开启涵闸不少于90天,总干渠福田寺闸上水位按不超过26.0m控制运行;汛期流域内降雨量充沛,各涵闸以排涝为主,按鄂政发〔2011〕74号、荆汛办〔2015〕6号控制运用;春灌和夏灌期间,保障流域内农业灌溉用水,根据水位要求控制运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

14.加强生态补水工程力度。多渠道开辟补水水源,改善水体水动力条件,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实现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针对目前部分补水水量不够,补水天数受限的情况,2018年底,完成补水堵塞河道的清理疏浚和对沿线过水涵闸的维修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

15.加大外来物种防控。全面清除河、渠、湖内水葫芦、水花生,促进水环境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针对目前流域水体中水葫芦、水花生泛滥,2018年至2020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分冬、春、夏三季进行打捞,由各级河湖长牵头负责实施。对治理后的沟渠建立长效机制,将沟渠清洁的维护纳入“河湖长制”考核,确保治理效果不反弹,防止外来物种过度泛滥。(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

三、责任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监管,督促完成清洁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实行排污许可和在线监控,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划分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及通报。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黑臭水体整治。

县城管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防渗处理。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和应用配方肥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县水利局:负责河长制的落实,排污口整治,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建设,河道截污清淤,涵闸水资源调度,城区生态补水,清除水葫芦、水花生。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

县水产局:负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清理整顿水产养殖行业。

县商务局:负责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落后产能淘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危化品存贮重点区域防渗处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四湖总干渠污染防治工作。把四湖总干渠污染防治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

2.落实责任分工。四湖总干渠流域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乡、村两级河长为主要负责人。结合本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以本辖区四湖总干渠流域水环境问题为导向、以全面落实治理工程为抓手,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分析水环境质量状况,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水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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