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从大同市人民政府了解到,《大同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已于近日正式发布,《计划》要求,山西省政府考核大同市的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6.67%,力争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8.33%;大同市墙框堡水库水源地、大同市二三十里铺水源地和大同市安家小村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2%以上,2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稳定。5个国土部门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不退化。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大同市水污染防治2018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大同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8日
大同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5]59号)、《大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同政发[2016]27号)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5号),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晋水防办发[2017]6号)和《大同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为抓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有效节约水资源、全面修复水生态、强力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阶段性改善。
二、工作目标
省政府考核我市的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6.67%,力争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8.33%。
大同市墙框堡水库水源地、大同市二三十里铺水源地和大同市安家小村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2%以上,2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稳定。5个国土部门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不退化。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全面提标改造,劣Ⅴ类水质断面控制单元内所有工业企业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煤矿外排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其它区域外排废水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排入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废水必须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提标改造期间,采取限产或租用移动污水处理设施等应急措施确保外排水不超标。(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煤炭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市政管委配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完成焦化、化工、制药、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中的年度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严格落实《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推动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依法依规有序退出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和产能。(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厅、市国资委、市质监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桑干河流域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限期提标改造,全部按照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地表水Ⅴ类标准的要求,采取提效措施,2018年12月完成前期工作并全部开工,2019年12月底完成。提标改造期间,采取轮替改造或租用移动污水处理设备等应急措施确保外排水不超标。(市市政管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提高污水处理厂冬季出水水质,在2018年10月底前及时采取截污纳管、明渠覆盖,设施保温等有效措施,确保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市市政管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2%以上,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0%以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解决城镇生活污水误接管网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市市政管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加快推进新荣区古店镇、新荣区新荣镇、阳高县龙泉镇、天镇县玉泉镇、广灵县壶泉镇、灵丘县武灵镇、浑源县永安镇、西坊城镇8个重点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要及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市市政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相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设区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县区级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以上。(市市政管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鼓励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市市政管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资源化利用。(市市政管委、市卫计委、市农委牵头,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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