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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09:44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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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省环保厅组织长沙、湘潭、常德三市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属地环保部门对27家五矿集团所属在湘企业开展交叉执法现场检查。共查处五矿集团在湘企业环境违法问题100个,处罚127万元,并对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2名负责人行政拘留,将水口山集团第三冶炼厂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各相关市县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五矿集团在湘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做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直至销号。

  (四)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湖南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给予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行政警告处分;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共对公司主管环保的副总经理等9人予以责任追究;湖南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共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内的21人实施责任追究;对瑶岗仙公司时任总经理在内的4人实施责任追究;给予柿竹园公司时任分管环保副总经理诫勉谈话,1名中层干部行政警告处分。

  十八、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多次偷排工业废水,屡禁不止,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超标含氟废水仍然通过雨水口排放。(完成整改)

  (一)衡阳市组织对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全面环境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3.12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县公安局对该公司主管环保副总经理、环保部部长分别行政拘留10日。所有处罚信息均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二)市、县两级分别制定了对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责令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超标排放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企业制定和完善了整改方案,并在厂区显著位置树立了整改方案公示牌;实施清污分流已整改到位,对生产厂房、原辅材料堆场的废水进行了收集处理;厂区雨水沟已封堵,厂围墙外水塘清理已完成;6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200立方米的环境应急池已经完成。同时,公司新建了一套日处理50吨的生活废水处理设备,对生活废水全面处理;加大环保投入,对部分老化陈旧的废弃设备进行了更新;破损的原料棚、渣料棚已经修缮,规范了废渣堆存;污水处理站总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已经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已经编制完成。

  (三)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履职不力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对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警告处分。

  十九、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多家冶炼企业清污分流不彻底、跑冒滴漏严重。督察期间,其第三、第四、第六冶炼厂均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完成整改)

  (一)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水口山第三冶炼厂废水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4515.5元,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2017年7月11日,常宁市环保局将水口山第三冶炼厂废水超标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案件证据材料移送常宁市公安局;常宁市公安局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7年8月,衡阳市环保局、常宁市环保局对五矿集团下属企业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厂、第四厂、第六厂、金信公司、林果塘、斋家冲尾矿库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风险控制等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对检查发现的环境管理不到位、清洁生产水平低等环境问题实施整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专班负责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第四、第六冶炼厂围墙外的渗漏口进行封堵,各厂渗漏水经收集后分别泵送至相应分厂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督促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对三厂、四厂、六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一是对三厂增设集水池,将渗漏水回抽至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修建雨水沟,建设雨水收集池,改造三厂现有废水处理站,将初期雨水抽送至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再由水口山工业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该工程已于2017年9月15日完工。二是对第四、第六冶炼厂南面渗漏废水采取帷幕灌浆防渗工艺进行处理,新增六厂渗滤液收集池及配套管网,在现有防渗沟外侧帷幕灌浆,将基岩以上的渗漏水导流至现有防渗沟,再泵送至四厂和六厂废水处理站处理,该工程已于2017年10月30日完工。三是对原沿江锌业东侧排水沟采取封堵、阻断及清污分流措施,将含高浓度重金属污水泵送至四厂处理后再入松柏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入松柏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该工程已于2017年9月10日完工。

  (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以新带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结合中国五矿水口山铜铅锌项目建设,将在今年底前完成对水口山三厂、四厂及六厂非国防项目的淘汰退出工作。

  (四)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针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四、六冶炼厂重金属严重超标排放问题,五矿有色控股有限公司和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认真进行研究,共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内的21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十、衡阳市金龙矿业环境问题被群众举报达17年,督察进驻期间收到相关举报10余次,但有关地方督察整改仍然避重就轻,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尾矿库渗漏污染问题。(正在整改)

  (一)制定了《衡东县金龙矿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整改。目前尾矿库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工程和石岩嘴尾砂库整改工作、洣水灌溉工程已完工;高塘冲尾矿库闭库工作已于2018年4月15日进场施工,已于8月底完成;排洪沟和水渠护砌工程已于5月底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已启动农田修复工作,对矿区受损农田给予了16年的经济补偿,共发放补偿资金289万元。

  (二)2018年4月4日以来,衡东县抽调了县直机关干部驻村做群众工作,及时化解“厂群”矛盾。

  (三)衡阳市、衡东县两级环保部门对企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该企业负责人实施刑事拘留,对甘溪镇党委书记在内的4名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二十一、邵阳合山养殖场治污设施简陋,自2014年投产以来,群众投诉不断。邵阳县政府多次协调处理,并以县政府会议纪要形式对解决污染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但只说不干,治污工作长期不予落实,甚至责难举报的群众,最终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督察进驻后才开始问责整改。(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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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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