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通过招标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按照9:1的比例成立项目公司,再由该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进行投资运营,未来政府根据绩效考核付费,是非常典型的PPP交易机构。
项目的回报机制
该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可用性服务费。将全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成本及合理利润通过可用性服务费方式支付。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6%~9%之间,一级A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综合单价不高于6720元/(立方米/天),“Ⅳ类”综合单价不高于11000元/(立方米/天),年合理利润率在4.9%~8%之间。
二是污水处理费。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成本以污水处理费方式进行支付,其中一级A的处理费为1.3元/吨,Ⅳ类的处理费为1.35元/吨。
三是管网维护费。管网维护费以《福建省城镇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2014年)》为基础按下浮率不少于50%的下浮率进行报价。
项目的优化
张敏认为,该项目根据以往的PPP项目运作经验,在三个方面做了优化:
第一个优化是进水水质的考核。由于农村污水进水水质偏低,该项目取进水平均COD指标和100mg/L中的较高者作为COD指标值考核的基准值,若进水的COD指标连续15日低于基准值的80%以下(除客观原因且须甲方认定外),则有权不予支付当月的污水处理费;
第二个优化是投资控制。初步设计概算中以镇为单位的概算总额及建筑安装工程费均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应费用总额的95%;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的污水处理规模以村为单位均不得超过可行研究报告中的设计处理规模;
第三个优化是乡镇管理经费。该项目按照总投资的3‰提取了乡镇管理经费,用于乡镇基层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及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工作。
项目的亮点
首先,项目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区域范围全覆盖,覆盖除已铺设管网将生活污水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外的所有村镇;增量存量全覆盖,对6个乡镇所有在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及提标改造纳入范围;长效运营全覆盖,新建的农村污水处理采用BOT模式,对于存量运行状况良好的,采用OM委托运营模式。
其次,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污水设施的负荷率、有效运行天数,以及出水水质,污泥处理情况等;对于收集管网重点检查管道是否塌陷、变形,是否在管道淤积、破损、渗漏等。对于其他虚化考核指标基本没有进行考核。
第三,建立污水处理费缴费机制。由于龙海市已经实现了自来水供水,所以该项目以农村的供水为收费机制,在项目策划实施阶段就开始建议农村污水缴费机制,目前物价局正在进行污水处理费价格论证,后续听证后将实施。
第四,兼投不兼中。明确项目中标顺序为合同包一、合同包二。项目投资额较大,为更好吸引社会资本,避免竞争不足,分散风险,同时对社会资本之间形成良性对比赶超的局面。该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而且要求社会投资人兼投不兼重,从招投标策划来讲效果比较理想,包一由云南水务中标,包二由桑德中标。
福建省农村污水治理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
张敏总结了福建省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他认为,这些问题可能是全国农村污水治理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大量的资金投入,但财力有限。各级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涉水财政资金整合,优先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积极推进市场化工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探索“污染者付费”制度,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甚至闲置、进水水质偏低。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出现呢?是否由于配套管网未按设计方案完成导致收集不到位,是否设计时人均污水产生量取值过大导致设施规模与服务人口不匹配,是否由于排污单位排水量达不到预期值导致进水量不足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财政投入和市场化手段,不断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提高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同时要促进市场化工作中政企双方严格履行合同。
三、定期清掏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张敏指出,福建省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占比比较大的一类是三格化化粪池,整体来看三格化化粪池运行状况不太理想。有的化粪池因有效容积不够,影响处理效果,个别化粪池出水未按要求排入田间坡地。需要健全完善三格化粪池定期清掏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规范出水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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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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