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农村供水经济效益不高,通常市场吸引力不大,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包括价格、补助、补贴、税收等各类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议应加大政府的投资力度,设立长效管理专项资金,用于监管、水源地保护、偏远山区、运行管护补贴和贫困人口的水价补贴,对于提供符合标准和优质服务的运营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逐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由于国家对农村饮水依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可对农村用水户特别是贫困地区用水户实行农村水价(同农电价格),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等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作为实现我国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在未来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在7月21-23 日在上海举办的“2021(第六届)供水高峰论坛”上,将重点邀请上述几种模式的水司代表,共话农水改革、城乡供水一体化话题,欢迎更多有探索经验的水司来到现场共同交流学习,期待您的到来!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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