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向东莞全市各相关单位印发《关于加快打造环保产业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提出加快打造东莞环保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
《措施》提出重点扶持优势环保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本土环保企业上市发展,重点培育一批东莞市环保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优势环保企业股改,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申报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协调解决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措施》提出,建立后备上市及龙头企业培育库,并列出了第一批7家后备上市及龙头企业名单,其中广东溢丰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入选培育库名单。
据了解,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梳理生态环保行业企业培育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重点企业走访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难题。实行差别化扶持和精准资源配置,引导资源配置向入库企业倾斜,对入库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实行环保行政审批优先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和市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补助资金,积极协调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相关扶持奖励措施。鼓励各园区、镇街对入库环保企业给予大力扶持,在涉企行政审批、用地、用房、用能、排放、财政扶持奖励等方面优先支持。
《措施》还提出提供优质高效环保政务服务,对优势环保企业项目实行环保行政审批优先支持,在污染物总量分配方面给予倾斜,在办理环保审批等各项环保行政职能业务时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支持优势环保企业参与东莞市环保设施、环保工程的采购、施工、服务供应。鼓励本土优势环保企业组成企业联合体参与政府环保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方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小微企业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搭建政府与企业技术、装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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