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生态环保投资攻坚行动
11.夯实生态环境基础。2021—2023年完成生态环境领域治理投资140亿元以上。(1)抓好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加快市、县级以及千人万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重点河湖生态环保与修复工程,开展清水江乌江总磷污染治理、赤水河白酒行业污染治理和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到2023年累计完成投资43亿元以上。(2)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实施历史遗留废渣、酸性废水等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修复管控。(3)抓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水泥、焦化等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等工业企业大气主要污染物综合治理。(4)开展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实施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镍钴锰锂二次资源循环产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磷石膏综合利用等,到2023年累计完成投资9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2021—2023年完成城乡人居环境投资160亿元以上。(1)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每年完成4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实施生态循环农业项目、重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耕地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到2023年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以上。(2)实施畜禽粪污治理工程。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纳雍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10个项目,到2023年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累计完成投资7亿元以上。(3)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快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城乡工业和生活供排水一体化建设,2021—2023年新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000公里,新增城市(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14万吨/日,累计完成投资1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
13.加快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2021—2023年完成林业投资421亿元。(1)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540万亩。加强森林经营,实施低产林改造600万亩、退化林修复340万亩和森林抚育180万亩。(2)大力发展特色林业。加快发展竹、油茶、花椒、皂角、刺梨、核桃等特色林业产业,扩大特色林业产业基地229万亩、改造特色林业产业基地491万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新建省级示范基地60个、示范园区5个。(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四)实施公共服务投资攻坚行动
14.推动教育水平整体提升。2021—2023年完成教育领域投资700亿元以上。(1)加大基础教育供给。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市、县级政府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启动实施支持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0所、义务教育学校400所、普通高中学校60所。(2)加快高校布局调整。按照“一校一址”原则稳步推进花溪大学城校区布局调整,加快贵州理工学院大学城校区建设,不断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持续实施100所中职“强基”工程、100所中高职“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和15所高职“双高”工程,加快清镇职教城建设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5.推动卫生健康水平整体提升。2021—2023年完成卫生健康领域投资750亿元以上。(1)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成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一期工程、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创建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序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和省区域血液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建设。强化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和院前急救网络布局。实施国家“千县工程”,25%以上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启动10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建成50个。加快省、市级中医院建设,70%以上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2)健全重大疾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建设7个城市检测基地,规范建设定点救治医院,加快推进省疾控中心扩建项目和9个市(州)疾控中心建设,推动省临床检验中心异地扩建。(3)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快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建成省妇幼保健院一期,推动市(州)级儿童医院全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比例达50%。(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6.强化民生保障。2021—2023年完成重点民生领域投资190亿元以上。(1)提高养老和托育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设施网络体系,每个县级以上城市建成一所护理型养老机构,在老年人5000人以上的街道建设一所护理型嵌入式机构,在城市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站示范点。加快建设农村三级养老设施网络体系,提质改造县中心敬老院为护理型养老机构,在每个县建成1—2所区域性敬老院,建成100个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新增托位5万个。2021—2023年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2)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提质量。建设体育公园19个,新增健身步道150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建设户外百姓智慧健身房200个、足球场155个、社区多功能球场300个,建设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1000个。2021—2023年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3)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10个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基本实现殡仪馆火化服务功能县级全覆盖。建设2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省级、市级优抚医院各1所。提质改造4个烈士纪念设施,建设1个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实现市级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全覆盖。2021—2023年完成投资10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体育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
(一)财政政策。争取中央各类资金,确保支持力度增加、项目份额增加。争取国家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充分运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政策,有效发挥专项债券撬动作用。整合各类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进一步发挥“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引导放大带动作用,募集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对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州),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及省预算内投资等统筹安排上予以倾斜。对交通、水利、“三改”等领域项目实施较好的市(州),优先列入相关行业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安排有关专项资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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