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政策。建立省市县三级定期定点融资对接机制,继续实施“引金入黔”工程,2021—2023年累计新增社会融资规模18000亿元以上。落实银保共担的政策性担保机制,确保3年累计新增贷款12000亿元以上。发挥“信易贷”作用,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效金融支持。2021—2023年累计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3000亿元以上。规范有序推进PPP项目,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转固工作,在完成4929个项目投转固工作的基础上,加快1654个项目投转固进度,“一项一策”制定资产盘活方案,推动成果转化利用。探索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2021—2023年省、市、县分别成功试点资产规模10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3个、2个、1个。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确保2021—2023年利用外资50亿美元以上。探索“投建运管退”一体化投融资新模式,大力引进专业化市场主体或战略投资者,参股地方国有企业组建项目公司,共同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三)用地用能政策。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推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根据各地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创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绿色通道,省级统筹落实国家重大项目和单独选址的省级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其他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各地按规定解决。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政策。以能耗“双控”制度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全力以赴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保障重点项目用能需求。探索市场化交易等调节手段,提高配置效率,对重大工程项目碳排放等指标,采用调剂、组织交易等方式统筹解决。(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营商环境改革提质升级,以打造“贵人服务”品牌三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为抓手,制定并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做好企业服务工作,重点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堵点痛点,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为贵州省营商环境“揭短”“挑刺”,进行立体化、多侧面的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省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抽调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各项工作。各市县参照省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项目领导牵头推进责任制度,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实施主体、一张推进图表”的“五个一”要求和“明确资金筹措方案、明确重要审批环节办理时限、明确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明确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年度投资目标”的“五明确”要求,逐个项目压茬推进。各市县参照省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制度。
(三)加强督促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旬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按旬开展工作调度,每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按工作计划推进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加快问题整改落实,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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