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设生态缓冲带,保留生态安全距离。持续开展国土绿化, 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绿色廊道,打造街心绿地、湿地和郊野公园, 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自维持能力。
加强河道、湖泊、滨海地带等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护,强化河流互济、促进水系连通、提高水网密度,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城市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基本消除劣 V 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厂网配套、 泥水并重,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推进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
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 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到 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健全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加强塑料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治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2〕960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2〕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1日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21—2035 年)》,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 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明确“十四五” 时期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 措,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
(一)主要进展。“十三五”以来,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2020 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 45.4%。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成效显著,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1 亿农业转移人 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中心城 市和城市群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京津冀、长三角、 珠三角等城市群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城市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2020 年末城市数量增至 685 个。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城市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生态环 境质量不断提升,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超过 2300 万套,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 7000 公里,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 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比不断缩小。
(二)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城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挑战和机遇动力并存。一方面,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户 籍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尚未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大中 小城市发展协调性不足,超大城市规模扩张过快,部分中小城市及小城镇面临经济和人口规模减少,城市发展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城市治理能力亟待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任重道远。另一方面,我国仍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城镇化动力依然较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城市群和都市圈持续发展壮大;城市物质技术基础不断强化,满足城市居民对优质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健康安 全等需求的能力日益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条件更为坚实。 要破解问题、应对挑战、紧抓机遇、释放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 发展格局,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推动城市健康宜居安全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 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四)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把握以下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 和规划引领,注重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增强 制度衔接、任务协同和政策配套,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 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地资源禀赋、要素条件和 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考虑城镇化发展阶段的差异性,找准城市群 和大中小城市各自发展定位,实施有针对性的任务举措,形成符 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积极探索、重点突破。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大改革探 索力度,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眼农业转移人口市 民化、城市群一体化、城市治理、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 键环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稳妥有序、守住底线。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尽力而为、 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时序和步骤,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保护延续历史文脉,严控地方政 府债务风险,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优化应急 管理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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