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于近日启动。
此次督察共组建3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由正厅级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级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对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督察工作。日前,省政府专题召开督察动员会,对扎实开展此次督察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近日,各督察组将分头进驻3家省属企业,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
督察组将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重点关注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中,企业落实减污、降碳、节能有关政策要求情况;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督察组将严守纪律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平稳有效有序推进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还将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或情况反映。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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