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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到2027年,培育30家以上省级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企业、50家“专精特新”企业

时间:2024-03-19 10:21

来源:浙江发布、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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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

生态环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总体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创新发展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着眼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大力激发培育新动能,推动传统服务变革跃升,促进新兴服务繁荣壮大。以更优服务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更高标准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更实举措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高水平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

(二)行动目标

全省生态环境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活力不断增强,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得到增强,现代生态环境服务业体系基本形成,更加有力支撑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培育30家以上省级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企业、50家“专精特新”企业,全省生态环境服务业总营收年均增速达7%左右,建设一批高能级生态环境科技服务平台,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培育行业领跑企业。依据《全省服务业领军企业认定工作导则》,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特点,制定浙江省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企业的认定标准,分批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辨识度的优质企业。支持领跑企业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行业领跑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方式带动中小企业融合发展,鼓励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调整优化市场结构,壮大市场主体,打造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服务产业链。

2.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生态环境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实行精准精细的服务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需求。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以及热点问题,通过揭榜挂帅、专项课题委托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打造行业品牌体系。发挥品牌带动作用,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培育,研究健全生态环境服务业品牌培育和评价标准体系,结合行业领跑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相关工作,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行业品牌,将浙江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经验和模式优势转化成产业和品牌优势。

(二)增强行业发展活力

4.迭代传统服务业务。围绕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抢抓新一轮技术变革机遇和数字化转型先发优势,一体推进生态环境服务迭代升级,推动生态环境服务业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重点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治理,固废循环综合利用,土壤地下水修复管控,园区和行业综合整治,噪声与辐射治理,在线监测集成运维等领域,制定一批引导性的规范和标准指南,建立新技术、新装备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示范机制。持续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检测、清洁生产审核等咨询服务。

5.发展新兴服务业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积极发展新兴生态环境服务业务。拓宽生态环境服务领域,加快补齐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陆海污染协同治理、海域综合治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短板。延伸生态环境服务深度,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开展碳资产管理、碳报告核查复查、绿色低碳认证、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绿色金融、生态环境数据资产管理、生态环境法律综合服务等新兴业务。

6.推广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环境顾问服务,开展县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体系,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原则,统筹推动环保公共基础设施“绿岛”项目建设并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促进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深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研究制定EOD项目建设指引,规范和指导项目谋划实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EOD模式实践,推动形成可持续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三)提升创新融合能力

7.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企业参与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规划等顶层设计,推动企业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需求凝练。大幅提升企业在重大科技项目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加大对企业出题和企业牵头承担攻关项目的支持数量。支持企业创建生态环境领域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等高能级研发机构,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建设,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和多学科联合攻关团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科技创新券等支持力度。

8.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应用类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建设一批技术验证、中试熟化和产业孵化平台。加大省产业基金对科技创新支持,对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项目,省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可适度提高。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按照“谁投入谁获益”原则,依法界定知识产权权属和收益分配。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推动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科技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设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采取专利等技术成果作价入股、许可使用、转让等多种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快速转化。探索建立利益分配、风险控制和创新成果导向型的科研合作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等多方主体积极性、创造性。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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