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7月1日起,义乌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调整为2.6元/吨。比调整前提高0.6元,提价30%。水价提高部分中包含污水处理费提高0.1元,水资源费提高0.065元,水利工程供水价提高0.115元,自来水输配价格提高0.32元。与此同时,其他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这次水价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反复研究,市物价部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进行成本测算,中价机构评估认证,在依法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金华市物价局批准后实施。这次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既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利益。新的水价标准,有利于节约水资源,保障义乌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
义乌市水务局 曹申生
相关链接:义乌市城区到户水价调整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2.60元。
2、非经营性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2.60元调整为每吨3.90元。
3、经营性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2.60元调整为每吨4.40元。
4、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3元调整为每吨6.60元。
5、对经营性用水类别的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和制药等工业企业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2.60元调整为每吨5.10元。
6、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定公布的旅游涉外二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用水,按经营性水价90%计价执行。
7、供水部门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户每月免费供水3吨,一户一表的改造费减免30%。
以上到户价标准中已包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原水费标准。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