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就指出:城市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在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地区要争取在2005年底前实施。而抄表到户是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前提。那么,国务院的要求也就是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2005年底前要实现抄表到户。但是,从笔者对我国城市供水炒表到户率的不完全统计来看,各省市的一户一表改造以及抄表到户情况不容乐观。
根据中国水网最新研究报告发现,各省市实行抄表到户改造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并且,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抄表到户率过低,在15个大中城市的相关数据中,有8个城市的抄表到户率在50%以下,而像太原,抄表到户率仅有10%。(报告中有相关数据表)
200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争取2007年抄表到户率达到80%以上。而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其抄表到户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达到80%,且主城区现有80万余住户没有实行“一户一表”,如果全部安装“一户一表”,至少需要3~5年时间,整个改造工程预计耗资6亿元。
附读:其它省市一户一表及抄表到户率的相关情况:
山东:一户一表刚起步 实行阶梯水价还需三五年;
北京:历时三年,1.8万个平房院中的16.2万户居民实现一户一表;
石家庄:计划利用未来5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再完成约30万户居民的改造工作;
兰州:供水集团正在进行抄表到户的各项调研工作;
海口:计划3年实现抄表到户12万户,但目前还不到2万户,主要原因就是小区物业不配合,再加上抄表到户要使用新的智能水表,一只表费用480元,而传统水表才几十元,很多居民也不配合;
福建省建设厅2007年7月4日出台《关于城市供水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若干意见》,力争在2008年年底前福建省各城市完成自来水的“一户一表”改造,各城市小区内的绿化等公共用水将单独设水表,小区内供水管道的维护将由供水企业负责。
报告还总结了部分省市对推行一户一表的相关政策。
编辑:肖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