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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DBO模式将成为污水处理领域主流模式

时间:2008-04-02 12:04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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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水业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点投资领域,以其投资量大、沉淀性强的投资特征在城市投资结构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政府部门对城市水业的投融资机制设计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随着城市水业的改革和发展,价值链的变化带来了全新的产业模式,来解决污水处理领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问题,其中蕴藏着无限的商机。在4月2日举行的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特别设置了污水处理新产业模式的讨论单元,嘉宾们对DBO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作为主持人首先介绍了三位对话嘉宾,他们都是行业里的资深专家——得利满公司中国总裁乔蓬、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张韵、环保产业资深人士许国栋。得利满公司在中国市场上比较有资格讲DBO,因为它在国外做了很多DBO的项目;其他两位嘉宾来自DBO的不同环节,各有擅长领域。就DBO的定义来说,D就是设计,B就是建设,O就是运营,三者一体化。DBO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但也不是没有,石家庄桥西污水处理厂就曾经用过这种模式,天津塘沽也有使用,不过,这些都是个案,没有普遍推行。
  傅涛介绍,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二十四条中提到,要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的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污水治理或者设施运营。其中隐含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提到了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的模式,这是本次讨论的主要议题——DBO模式。现在看来这个模式也在发生变化,不仅应用于工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应用于市政污水处理。新建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主要的模式是BOT,建成以后的污水处理厂则可以采用TOT形式。这两种形式在这几年发生了一些变化,国家发布大的规划之后,会有大量的投资,国家在投资领域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地方政府也在谋求各种资金,出现了一种情况,很多原来打算采用BOT形式的项目,一些项目公司对其跟踪很久之后,由于投资模式的改变,就终止了合作。这就是今天讨论DBO的模式的背景。另外,在污水处理这样的市政建设领域,投资主体有一定变化,政府投资、基金投资、专门财务投资人的投资都有一席之地,BOT的适用性产生拓展。同时,政府部门的监管也逐步到位,这就迫使一些公司认真面对经营问题。根据这样的发展形势,傅涛预言, DBO形式将是三五年后污水处理领域的主流模式之一。
  乔蓬说,多年来,DBO模式是得利满在各个领域、各个国家一直做的主流模式,但是在中国没有做过。DBO模式非常简单,其优点显而易见,它要求承担这个事务的机构对价格、工艺、质量负责,相当于把一件事情交给一个管家,让管家负责下面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如果有问题,不管问题出在哪个环节,无论是工艺设计,还是设备质量,还是运营过程,总归都要DBO的责任主体负全责。
  所以,这是它的优点,即责任主体比较单一,比较明确,风险全部转移给DBO的主体,三个过程由一个责任主体来完成;最后一点也非常重要,在投标的压力之下,DBO的责任主体往往会选择总体项目建设成本比较低,同时兼顾长期运营成本比较低的一些工艺。另外,DBO还有其他特点,它要非常清晰地界定责任范围,招标的过程需要很仔细地去规划,一般要有专业的咨询公司介入,法律的框架要比较明确。 
乔蓬认为,DBO在中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合同非常重要,在合同里必须详尽地规定责任和义务。
  DBO模式采取风险分担的原则,在合同结构的设计上,会明确“DBO的责任方不应该承担商务风险,DBO不解决资金问题,DBO只解决效率问题”,所以建设费用、运营管理的固定费用,都应该在建设完成之后由业主付给建设方。
得利满近几年在世界各大洲做的一些DBO的业绩值得一提,如在阿联酋迪拜获得一个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建造加上10年的运营。另外在智利,有一个70多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常规的工艺、设计加5年的运营。在印度,有一个100万吨的水厂,4年运营。在埃及开罗也是污水处理厂,这是 150万吨的水厂扩建,3年运营,扩建工程是2年运营。还有澳大利亚的佩斯海水淡化厂,设计、建设和25年的运营。
  张韵说,我们国家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的时候,已经把DB,也就是说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叫EPC,然后是DB和PC以及PM,作为一个项目管理总体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当时是说以技术密集型或者是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的推行,主要是在化工和石油行业,这几年逐步推到了各行各业都有DB的形式。从中国的情况看,勘察设计行业目前工程总包做DB的模式,已经占到了50%以上。在国际上,据预测,DB和DBO的形式在2010年能到50%,再往后达到50%到90%的趋势。也就是说,国际、国内都有这种趋势。
  张韵也谈了自己对DBO模式优缺点的看法,她认为,目前在我国这种体制下,比如说北京排水集团、上海排水公司这些都是非常专业的运营队伍,在这种模式下做DBO,推行是有困难的,在中小城市推行DBO可能更可行。
  许国栋说,对于DBO模式,他自己已经感受到了市场需求。客户大致从两方面的需求来考虑:一种是服务的延续;第二种是真正追求整体效益,追求整个生命周期或者相当长运营周期当中整体的效率。目前可以看到,一些企业客户确实需要DBO的模式,另外就是中小城市和新的城镇化地区,非常缺乏专业化队伍,这些地区的政府客户对DBO也有一定的需求。
  如何在DBO模式当中创造价值呢?许国栋认为,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价值创造可以从两方面说:一是运营本身,现在运营应该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需求。在运营过程当中,运营的技术、运营的管理、运营的企业、运营的组织,这对于价值创造有一个非常大的空间。另外一个价值创造是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尤其是设计过程中的价值创造,这个价值创造在我国有相当大的一个空间。

编辑: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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